索 引 号: | 1137010000418859XL/2010-14623 | 主题分类: | 邮政,商贸_海关_旅游_其他,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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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0-08-30 | 发布日期: | 2010-08-30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政发〔2010〕26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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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邮政,商贸_海关_旅游_其他,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0-08-30 |
发布日期: | 2010-08-30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政发〔2010〕26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济政发〔2010〕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取消商品展销会登记等4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同时,根据本次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设置,相应调整户外广告设置等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机关及项目编码。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精简事项的落实工作,严格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后续监督管理。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规范审批流程,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附件:1.继续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3.调整实施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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