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100004188602D/2024-00264 | 主题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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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9-30 | 发布日期: | 2024-10-01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公布降低部分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发改成本〔2024〕297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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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
发布日期: | 2024-10-01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公布降低部分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发改成本〔2024〕297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公布降低部分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济发改成本〔2024〕297号
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相关旅游景点:
《关于进一步降低部分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济发改收费〔2019〕344号)已到期,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现就有关事宜重新公布如下:
一、门票价格
(一)趵突泉公园。部分夜间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18:30-21:00;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仅双休日18:30-20:00):门票价格由40元/人·次调整为20元/人·次。
(二)灵岩寺旅游区。门票价格由50元/人·次调整为40元/人·次。
(三)五龙潭。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取消门票收费,免费对外开放。
二、优惠措施
以上景区调整后的门票价格必须严格按以下优惠措施执行半票和免票政策。
(一)我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有景区要严格执行对特殊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其中: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老年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优惠;6-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进入3A级(含)以上景区及国家森林公园实行免票优惠。
(二)按照《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各景区,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票,不满70周岁老年人实行半票。
(三)鼓励各景区根据经营实际制定更多形式、更加灵活、更大幅度的减免优惠措施。
三、价格公示
各景区经营者应当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在景区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各项票价优惠政策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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