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100004188602D/2020-01316 | 主题分类: | 物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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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0-03-18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函山安息园到期墓穴维护管理费标准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发改收费〔2020〕122 号 | 有 效 性: | 1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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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物价 |
成文日期: | 2020-03-18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函山安息园到期墓穴维护管理费标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发改收费〔2020〕122 号 |
有 效 性: | 1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函山安息园到期墓穴维护管理费标准的通知
济发改收费〔2020〕122 号
济南市玉函山安息园:
《关于玉函山安息园到期墓穴维护管理费标准的通知》(济价费字〔2015〕18号)执行期满。根据5年来的运行情况,经研究,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玉函山安息园仍按原标准继续收取维护管理费:对已经期满20年的普通型公墓(原售价10000元以下)收取维护管理费最高不超过15元/月,中、高档型(原售价10000元以上)收取维护管理费最高不超过25元/月,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方式、时间和丧主协商确定。
二、要在显著位置将维护管理费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公式,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以上收费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为五年,期满后重新报批。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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