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10000418859XL/2019-20315 | 主题分类: |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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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9-03-13 | 发布日期: | 2019-03-13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长清区归德街道、孝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济政字〔2019〕15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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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3-13 |
发布日期: | 2019-03-13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长清区归德街道、孝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济政字〔2019〕15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长清区归德街道、孝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济政字〔2019〕15号
长清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修改归德街道、孝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济长政呈〔2018〕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清区归德街道、孝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修改方案》。本次规划修改面积93.6343公顷,其中归德街道1.1615公顷、孝里镇92.4728公顷。规划修改后,《长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确定的各项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长清区归德街道、孝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修改方案》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确保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同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土地,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和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油、轮胎等过剩产能建设。
三、你区要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更新工作,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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