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10000418859XL/2018-19978 | 主题分类: |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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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8-09-06 | 发布日期: | 2018-09-06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济政字〔2018〕61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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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9-06 |
发布日期: | 2018-09-06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济政字〔2018〕61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的批复
济政字〔2018〕61号
市规划局、市教育局:
你们《关于批复〈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的请示》(济规政〔2018〕1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建设规划》)。批复成果包括文本和图集,共同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与该规划不一致的,按照《三年建设规划》执行。
二、《三年建设规划》是我市近三年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依据,各项教育设施须严格按规划建设实施。各区政府作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设施建设责任主体,要尽快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全力以赴推进本区域内教育设施建设,力争两年完成主要建设任务,确保三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密切配合,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教育设施建设资金到位、建设进度到位、质量控制到位。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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