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0000418859XL/2018-19989 主题分类: 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6-07 发布日期: 2018-06-07
发布机关: 济南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章丘区黄河镇北李村等21个村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拆旧安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济政字〔2018〕37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南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6-07
发布日期: 2018-06-07
发布机关: 济南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章丘区黄河镇北李村等21个村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拆旧安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济政字〔2018〕37号
有 效 性: 0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章丘区黄河镇北李村等21个村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拆旧安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批复

济政字〔2018〕37号


章丘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报黄河镇北李村等21个村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外迁安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请示》(章政〔2018〕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积极推进黄河滩区迁建工作,原则同意你区上报的黄河镇北李村等21个村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拆旧安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区复垦耕地面积37.6166公顷,安置区占用农用地36.6371公顷。
  二、项目由你区组织实施。你区要依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和方法,加强项目全程监管。要严把复垦耕地质量关,拆旧区复垦耕地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设施要配套齐全,达到旱能浇、涝能排要求。要及时落实耕种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要按要求及时报备项目档案资料,项目批准后15日内在自然资源部增减挂钩监管系统完成预备案。本拆旧安置项目区完成验收后与建新区整体呈报省政府批复。
  三、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督导检查,坚决查处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周转指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章丘区黄河镇北李村等21个村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拆旧安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情况表(下载查看2018济政字37号附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