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00MB2873710W/2021-00641 主题分类: 旅游
成文日期: 2021-12-29 发布日期: 2021-12-29
发布机关: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取消部分A级旅游景区等级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文旅发〔2021〕113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旅游
成文日期: 2021-12-29
发布日期: 2021-12-29
发布机关: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取消部分A级旅游景区等级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文旅发〔2021〕113号
有 效 性: 0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取消部分A级旅游景区等级的通知

济文旅发〔2021〕113号


各区县、功能区(含济南高新区、南部山区管委会、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单位):

为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管理,提升旅游景区品质,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鲁文旅发〔2021〕16号),经相关区县文化和旅游局申请,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决定,现取消下列国家A级旅游景区等级。

取消莱芜利和庄园国家3A级旅游景区等级;取消星期八小镇、白云湖旅游区国家2A级旅游景区等级。

请各区县、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指导景区做好标准化运营和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设施、丰富业态,持续提升A级旅游景区旅游品质,推动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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