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000041890072/2022-00835 主题分类: 工业_交通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6-28 发布日期: 2022-06-29
发布机关: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交办〔2022〕7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_交通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6-28
发布日期: 2022-06-29
发布机关: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交办〔2022〕7号
有 效 性: 0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2年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交办〔2022〕7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按照《2022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年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了《2022年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2022年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为加快打造省会综合立体交通网,争当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开路先锋提供坚强保障。

一、抓重点领域,高质量推动政务公开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信息公开。围绕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交通运输重点工作任务,全市交通运输重大决策部署、民生实事项目、重点任务公开承诺项目,以及社会关注度高、与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关系密切的事项,主动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及落实情况。持续做好交通运输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交通运输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及时公开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等内容。加强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申报、批准、招标投标、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定期更新统计数据。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极简审批”济南模式,持续深化 “一套标准管审批”,着力做好高频服务事项全省通办等改革举措信息公开。丰富“泉城码”一码通行应用场景,加快建设“无证明城市”。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集中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确保职权名称、依据、流程图、监督方式等要素统一公开并动态调整。聚焦公路管理、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等领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处罚强制信息公开,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三)聚焦疫情防控推进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及时发布保通保畅相关政策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行业从业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以及应急物资运输等政策信息。

(四)聚焦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进信息公开。围绕公共交通等民生重点领域,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摸清信息公开现状,查找信息公开工作短板。督促相关单位探索制定信息公开细则、规范等,形成行业统一的信息公开标准,夯实基础,提高群众公共服务信息获取质效。要重点引导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对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导致群众、企业权益受损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严格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的意见,2022年6月底前在局门户网站建立专栏,明确并向社会公开适用主体清单,归集展示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平台。制定《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申诉处理工作制度》,对公共交通企业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的,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五)聚焦民生保障推进信息公开。聚焦群众关注的交通运输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交通综合治理信息公开,更好便利群众出行。围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六)聚焦财务管理推进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二、重政策解读,高品质推动政务公开

(一)突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围绕综合立体网交通建设、运输服务能力提升、平安交通建设、智慧交通建设、绿色交通建设、交通强国试点、行业改革创新、行业治理体系等重点工作领域,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等,均应进行解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3号)要求,2022年年底前要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废止日期等信息。

(二)提升政策解读精准性。要对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各处室、各单位制发的涉及群众和企业权益的政策文件按规定实施解读。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做到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确保在政策性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关联发布解读材料。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对关联性较强的政策要一并解读。创新解读方式,实施问答式解读,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探索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利用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组织政策制定者、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采取新闻发布、政策吹风、在线访谈、发表文章等多种方式深入解读政策。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加强对基层一线人员的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确保政策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密切关注涉及交通运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方面舆情并及时回应。综合利用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民声连线、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监督热线、信访投诉等渠道,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快速反应,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及时答复局网站“民声连线”和“调查征集”栏目的建议意见和问题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

(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渠道,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的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常态化公开局长办公会议及各处室、各单位日常工作会议,提供图文、视频等形式的会议直播或回放,对相关议题开展解读,提供图解、媒体等多种形式的解读。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利用公开报名遴选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意见和相关采纳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五)扎实做好政民互动。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结合重点交通运输项目建设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等参观具有代表性的建设项目现场。政府开放日活动期间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相关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定期研究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夯基础平台,高标准推动政务公开

(一)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年底前,局门户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积极推动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深入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内容管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 分类方式至少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主题等。要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鼓励围绕市民、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新增特色主题分类。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公文要做到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强化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有关处室、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网站各栏目和单位子页的责任,实行逐级负责。

(二)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承办处室和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于2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阅后,给予申请人答复。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要与申请人加强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强化业务统筹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率、纠错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计收信息处理费。

四、强组织保障,高要求推动政务公开

(一)健全工作机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作用。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选取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同志担任本处室、本单位政务公开联络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局办公室备案。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

(二)强化培训考核。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按规定追责问责,并督促做好整改提升工作。加大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公开品牌。

(三)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对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评估考核标准,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加强跟踪提醒,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查摆不足、认真整改。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2年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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