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000041888720/2020-00310 主题分类: 林业,政府组成部门
成文日期: 2020-05-21 发布日期: 2020-05-21
发布机关: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园林绿化废弃物科学处置利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园林字〔2020〕26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主题分类: 林业,政府组成部门
成文日期: 2020-05-21
发布日期: 2020-05-21
发布机关: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园林绿化废弃物科学处置利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园林字〔2020〕26号
有 效 性: 0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园林绿化废弃物科学处置利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济园林字〔2020〕26号


各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局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园林绿化废弃物科学处置利用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2020年5月21日


关于加快园林绿化废弃物科学处置利用的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2019-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5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科学处置和绿色循环利用,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循环低碳、节约集约发展理念,建立完善高效的园林绿化废弃物科学处置体系,全面推动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谁产生、谁处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属地主责,处(置)管(理)一体,把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与精细化养护管理、土壤改良相结合,采用堆肥、有机覆盖物、粉碎还田等技术方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2020年6月底前,各区县园林绿化部门、市属公园、风景区、国有林场等应建设1处(含)以上园林绿化废弃物分拣场所、移动破碎站(点)或处理站。到2020年底,市、区县初步建立园林绿化废弃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处理体系,建成以“落叶化土”“枯枝还田”为主体的利用体系,实现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二、加快推进园林绿化废弃物科学处置

(四)实施范围。公园绿地、广场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等范围内,绿地建设、养护管理所产生的园林绿化废弃物,以及因暴雨、大风等特殊天气修剪产生的枝条、树叶、枯树等。

(五)拓展废弃物分类处置利用方式。树叶、草类地被等易降解的材料,可直接堆肥或还田。木质化废弃物经过粉碎处理后,可作为园林有机覆盖物,用于裸露地或树穴覆盖,或粉碎后加入菌剂,腐熟后用于基质生产、土壤改良。

(六)城区园林绿地废弃物就近处理。由废弃物产生单位就近设置处理点,进行收集、运输、粉碎,形成有机肥料、生物基质、能源材料等,实现多元化利用。

(七)山体公园、山体绿化、防护林地、苗圃等远离主城区的绿化废弃物处置以就地消纳为主。通过就地粉碎、堆肥、掩埋、自然降解等方式,直接回田、返地,增加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有条件的,可建立集中处理设施,对绿化废弃物进行深加工,拓展利用渠道。

(八)充分利用自然落叶景观。城区及公园景区内大面积草坪上的自然落叶,要尽最大可能保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少清扫收集频次,延长秋冬落叶景观的观赏时间。

(九)重视疫木处置。绿化废弃物处置要和“疫木处理”有机结合。疫木须实施严格的采伐监管措施,就地粉碎(削片)或烧毁,确保疫木不流失、疫情不扩散。

(十)严格控制绿化废弃物各环节处置。绿化废弃物运输前应进行分拣或初加工,禁止将园林绿化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积绿化废弃物,严禁焚烧绿化废弃物。严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保持废弃物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负责统筹指导、监督、考核全市绿化废弃物处置工作开展。各区县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是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绿化废弃物分类工作的推进、指导与落实。推动形成“属地主责、行业监管、部门联动、全面治理”的工作机制,努力把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贯穿到工程建设、养护管理的全过程。

(十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成立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绿化监督处,林业生态建设处、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科技与产业发展处、市森保站、市林果推广站、市国有林场工作站、市林场、市苗木培育中心、市属公园景区,及各区县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负责园林和林业绿化系统废弃物处置利用工作。

(十三)加强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利用管理,建立登记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定期巡查、抽查,把园林绿化废弃物规范处置和科学利用作为精细化养护管理、评优考核内容之一。对处置利用不当的相关责任单位纳入信用评价管理,因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四)加强宣传普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园林绿化废弃物利用宣传利用。采取专题讲座、展板宣传、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介宣传形式,普及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方法,提高全社会对绿化废弃物处置和利用的认识。


附件:1.济南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工作任务分解表

   2.区(县)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登记表


附件1


济南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处置方式

任务目标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间

备注

1

绿化废弃物处理站

共建设2处以上绿化废弃物站

市花木培育中心

济南动物园

各区县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

2020年12月

鼓励各区县自建绿化废弃物

处理站

2

绿化废弃物破碎站(点)或分拣处置点

各区县、公园景区建设1处以上园林绿化废弃物破碎站(点)或分拣处置点

各区县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

各公园景区

2020年12月

破碎站点分为移动或固定两种形式

3

焚烧处置

季节性落叶可进入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

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

部门

2020年12月

结合实际进行

4

高新区、槐荫区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

利用市城管委2处处置中心,做好资源化处理

高新区、

槐荫区

2020年12月

结合实际进行


附件2


区(县)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登记表


废弃物产生地点


收集日期


产生单位


联系人

及电话


植被类型

常绿乔木□ 落叶乔木□ 灌木□ 绿篱模纹□

草坪□ 其他□

产生原因

修剪□ 落叶□ 自然灾害□

废弃物处置方式

就近处理

立方米 或 吨

就地消纳

立方米 或 吨

注:“植被类型”“产生原因”在对应选项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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