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1000041888720/2022-00323 | 主题分类: | 林业,政府组成部门 |
|---|---|---|---|
| 成文日期: | 2022-04-10 | 发布日期: | 2022-04-10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园林绿化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园林字〔2022〕15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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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林业,政府组成部门 |
| 成文日期: | 2022-04-10 |
| 发布日期: | 2022-04-10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园林绿化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园林字〔2022〕15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园林绿化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济园林字〔2022〕15号
各区县(功能区)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各园林绿化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省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实抓细园林绿化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济南市园林绿化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严格落实。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2022年4月10日
济南市园林绿化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为切实做好园林绿化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疫措施,抓实抓细在建工地现场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部署安排,结合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严格落实“逢阳必报、逢阳即报、接报即查、先管后筛”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工作要求,坚持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联防联控,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责任,科学精准做好在建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全面提升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苗木物料防疫消杀、用工人员管控排查等各项措施,从严从紧做好全市园林绿化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防控机制。建设单位落实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成立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组成的在建工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按照市、区县(功能区)防疫指挥部工作要求,在建工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制定本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各环节责任人,细化应急处置流程,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工地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地台账管理。由建设单位牵头,落实“一工地一档案”,工地档案包括项目管理台账等。其中项目管理台账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总平面图、所有参建单位基本信息和施工现场人员(含工地管理人员)姓名、身份证、籍贯、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等详细信息,每日及时更新上报,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对台账项目及时进行充实调整。
(三)全封闭式管理。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我市本轮疫情防控结束前,全市园林绿化工地(含线性工程)采取封闭式管理、人员集中住宿,工地办公区、生活区、施工作业区原则上各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其它出入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封闭。
(四)人员出入管理。各施工现场要在主要出入口及办公区、生活区增设视频监控设备,接入全市建设工地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监管。各区县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指派专人做好在建工地主要出入口的值班值守工作,除必要的生产、生活、防疫要求外,严禁人员随意进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要严格落实一看、一测、一码、一报告、一登记“五个一”管理要求,即“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亮场所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记个人详细实名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事由、有无疫情地区旅居史等)”。所有人员每次进入施工现场均要详细登记,仔细核对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确保场所码确为本人信息。
(五)工地用工管控。施工单位分级分类落实隔离观察规定,对从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工地临时隔离点)健康监测,对从中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居家(工地临时隔离点)健康监测,隔离期满后方可进入工地。在建工地不得使用零工,暂停接受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新务工人员。其他施工人员确需进入的,向区县(功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核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和行程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六)人员健康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实施全覆盖动态管理,并建立完善“一人一档”健康档案,详细登记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历次核酸检测情况,每日3次测量体温,由被检测人签字确认后登记造册。发现有省外及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密接或次密接的,立即报告区县(功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实施隔离。有发烧、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及时报区县(功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由在建工地安排专人将其送至发热门诊就诊排查。施工人员生产、生活过程中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少聚集、不聚集等防疫要求,减小交叉感染风险。集中居住在工地外的管理和施工人员,要强化个人行程管理,采取工地、宿舍“点对点”工作制,减少暴露接触风险。
(七)全员核酸检测。对全市所有园林绿化工地,原则上按照“同一项目所有人员在同一个批次内完成”的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每周至少完成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对与“涉阳”工地关联的工地,以及“涉阳”工地涉及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全市范围内的其他关联工地,按照“7天7检”要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各区县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要组织本辖区施工工地所有人员分时段、分网格、分班组有序参加采样,避免人群聚集、交叉感染。核酸检测存在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立即采取相关防控措施。
(八)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围挡要严密牢固,生活区、施工区、苗木物料存放区等区域要分离设置。严格控制同一办公场所、作业区域人员数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严格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会议时间。监理单位要加大施工现场巡查力度,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疫情防控要求,检查现场人员防护防疫措施是否到位,检查各类台账(一人一档、体温测量、消毒消杀、进场人员登记等)是否及时规范,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第一时间消除防疫隐患。
(九)苗木物料管理。工地每日苗木物料运输情况要详细登记,包括进出时间、苗木物料种类、数量、运输方式及人员等。施工现场要设置苗木物料进场过渡区域。配送车辆除驾驶室外,其他位置不得运输、搭乘人员。车辆进场前,要经场内专人核对配送人员信息和健康信息(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驻过渡区域。车辆停靠后,要立即对车辆及苗木物料进行全面消毒消杀,由场内人员接收装卸,车上人员原则上不得出驾驶室。暂停购置外地苗木物料。
(十)消毒消杀管理。施工单位每日对建设工地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苗木物料、设备设施、项目用车等进行全覆盖消杀,并建立日常消杀台账。对办公场所、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每天分时段至少进行2次消杀和通风处理,消杀记录张贴在重点区域醒目位置。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盲区。定期对施工机械、起重机械驾驶室及操作室等密闭狭小空间及长期接触的部位进行消毒,施工机械应专人专用,尽量减少人员交叉使用。
(十一)废水消杀管控。全市园林绿化工地要按照规定建设水冲式厕所并配套化粪池。工地生活污水消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参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污水消毒技术规范》(DB3701/T 8-2022)认真落实。消杀后的生活污水,有条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的,要应纳尽纳;不具备接入条件的,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做好收集、转运、处置等无害化处理消杀和水质监测工作,严禁随意倾倒。施工降排水经三级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十二)日常食宿管理。在建工地办公区、住宿区、就餐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要采取警戒线等措施进行隔断,尽可能降低区域之间人员流动。住宿区域入口要有专人负责测温、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房间以班组或同行人员为单位进行分配,人均居住空间不小于2m2,严禁使用通铺,房间之间禁止人员串访和聚集活动,并保持经常性开窗通风。工地内设置食堂的,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工地蔬菜、食品等生活物资要从正规渠道采购,按照工地物料运输管控要求进行配送,不得与食堂人员及施工工人接触,并建立采购物资台账,确保可追溯。选用集中配餐的项目,要选取具备相关资质的配餐企业,采取不接触式配餐方式,由送餐人员将配餐送达工地专用过渡区域,工地安排专人领取配餐,并有序分配至人员分散就餐。食堂原则上采取分餐、错峰用餐,排队取餐人员间距不小于1米,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环保餐具,严禁“面对面”就餐和围桌就餐。
(十三)防疫物资管理。施工单位要按照采储结合、节约高效原则,合理储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酒精、消毒液、智能体温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建立物资储备和分发台账,保障施工现场和人员疫情防控防护使用需求。
三、应急处置
施工现场要单独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区,提前明确突发情况下人员转运方式、提前联系人员转运单位等,施工人员较多的工地要提前确保充足的人员转运车辆。4月15日前全市各园林绿化工地要组织开展一次实景应急演练。工地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密接次密接或旅居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土疫情的,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按流程操作。
(一)发现密接次密接、旅居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土疫情的,按以下流程处置。
1.立即报告。在建工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应第一时间向区县(功能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市区县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根据安排将需转运隔离人员安顿进入施工现场临时隔离点,派专人看护,未转运前不得擅自离开。
2.及时转运。对需转运隔离人员,由区县(功能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专车送往相应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
3.暂停施工。全面停止施工作业,全体人员就地管控,配合区县(功能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开展排查。对需采取管控措施的,施工单位负责管控期间被管控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4.严格排查。在建工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配合区县(功能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全面摸排施工现场所有人员14 天内行动轨迹,若发现有其他关联场所,应立即通报关联场所启动应急响应,防范疫情外溢。
5.全面消杀。区县(功能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对密接次密接、旅居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土疫情相关人员活动场所实施全面消杀,经消毒效果评价合格后方可恢复启用。
6.全员检测。按照区县(功能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安排,施工单位负责配合组织工地现场人员按照“7天7检”要求开展全员核酸或抗原检测,组织体温等症状监测。
7.采样筛查。区县(功能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对工地现场开展环境标本采集与检测,评估污染情况和消杀效果,并对工地周边关联地区进行核酸筛查。
8.复工管理。经区县(功能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评估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市区县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经批准方可复工。
(二)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的,按以下流程处置。
1.立即报告。在建工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应第一时间向区县(功能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市区县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工地立即停工,所有人员就地管控。
2.及时转运。工地全体人员由区县(功能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专车送往相应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
3.严格排查。在建工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配合区县(功能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全面摸排施工现场所有人员14 天内行动轨迹,若发现有其他关联场所,应立即通报关联场所启动应急响应,防范疫情外溢。
4.全面消杀。区县(功能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对工地实施全面消杀,经消毒效果评价合格后方可恢复启用。
5.全员检测。按照区县(功能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安排,对工地现场人员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组织体温等症状监测。
6.采样筛查。区县(功能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对工地现场开展环境标本采集与检测,评估污染情况和消杀效果,并对工地周边关联地区进行核酸筛查。
7.复工管理。经区县(功能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评估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市区县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经批准方可复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区县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全面落实项目登记建档、施工现场管理、定期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园林绿化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实行“一工地一台账”动态管理,如有信息变动及时调整,第一时间报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备案;要参照本方案,进一步细化属地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对每个在建工地要专门派驻1名防疫监督员,每日督导检查建设工地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市局沿黄重点项目工作专班施工建设组负责2022年黄河防洪工程绿化提升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要督促参建各方从严从实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沟通对接区县(功能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加强与属地联动协防,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全面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负起疫情防控首要责任,组织协调参建各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施工单位要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现场所有人员核酸检测、场所码查验和苗木物料消杀,做好污水垃圾处置、应急演练、疫情报告等防控工作。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履行监督责任,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市区行业主管部门。
(三)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施工单位要组织各参建单位利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通过视频、广播或海报等形式进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重点突出新冠基本知识、疫情感染风险、疫情防护方法、应急处置措施等,提高全员防范意识。要将疫情防控教育交底纳入进场、晨会教育内容,实现在建工地内所有人员全覆盖。教育交底尽量避免集中面授,推荐利用手机客户端、视频影像、图文指南等方式开展。强化舆情管控,教育引导现场人员通过主流媒体和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理性识疫,筑牢疫情防控思想防线。
(四)精准及时全面报送信息。在建工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要24小时处于激活状态,每日汇总工地现场疫情联防联控信息,报至市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区县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要明确1名防疫信息联络员,及时接收、传达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精准及时全面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各区县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园林绿化工地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大信息报送制度,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五)从严从速加强督导巡查。各区县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要加强园林绿化工地巡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疫情防控不到位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并依法进行处理。督导检查以监控视频在线检查和现场检查为主,重点检查在建工地出入口管控、人员管理、苗木物料消杀、全员核酸检测等制度执行以及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等重点区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检查人员进出工地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各项措施。市园林绿化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将采取“云监管”和“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施工现场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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