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等7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解读

打印 来源: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09-11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及交通运输部等上级部门关于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部署,落实《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及山东省交通强国示范区建设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交办运函〔20251635号),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总工会、共青团济南市委和市残疾人联合会结合济南实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以优选公交 绿色出行为主题的公交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旨在进一步引导绿色出行理念深入人心,优化出行结构,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助力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

二、决策依据

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交办运函〔20251635号)等文件制定本《通知》。

三、出台目的

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更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本《通知》为活动开展提供了坚实政策依据,明确以 “优选公交 绿色出行” 为核心主题,指导各单位广泛宣传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成果与绿色出行实践经验,全面动员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绿色出行。活动旨在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蔚然成风,持续优化城市出行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重要举措

(一)强化多元宣传,营造绿色氛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为契机,在交通枢纽、公交场站等场所,通过各类宣传载体推广公益设计大赛优秀作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高校开设线上专栏,传播绿色出行理念。总结“十四五”期间公交发展成就,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公交达人”参与宣传。同时,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开展线上宣传及优惠活动,推动中小学、高校以活动、讲座形式引导青年优先选择绿色出行。

(二)聚焦宣传周活动,扩大社会影响20259月中上旬,交通运输部将联合各级部门举办公交出行宣传周启动活动。倡导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选择公共交通,创新现场宣传、线上参与等形式,开展公交进校园、开放日等青年活动,并通过启动仪式、在线访谈等加强宣传,提升活动覆盖面与影响力。

(三)优化适老服务,提升出行体验集中打造敬老爱老公交路线,加大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改造力度,加快推广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通过专题培训与宣传教育,改善适老化无障碍出行体验,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的乘车服务

(四)倡导安全文明,完善出行环境持续推广安全绿色出行风尚,培养文明交通与驾驶习惯。优化公交专用道设置并加强监管,推动其连续成网。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绿色出行覆盖度与可及性,让城市交通更安全顺畅。

(五)关爱司乘群体,传递行业温情发掘宣传公交行业先进人物与事迹,传播正能量。公交企业工会需开展驾驶员心理服务活动,关注一线职工身心健康与实际困难,推动改善工作条件,落实暖心举措,增强司乘人员职业荣誉感与归属感。

五、执行上级政策

济南市在落实上级政策过程中,严格遵循上级政策核心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交办运函〔20251635号)要求,结合济南市实际,明确了2025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总体要求、活动内容以及相关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优选公交 绿色出行”为主题,大力宣传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和绿色出行等方面的成就和经验,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内容

组织开展了绿色出行公益宣传活动、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绿色出行主题宣传、组织有关单位集中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水平、安全文明绿色出行活动、关心关爱司乘人员活动等七项相关活动。

(三)工作要求

根据上级政策文件要求,本次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从组织领导、创新宣传、总结推广等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六、关键词解读

(一)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指为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更好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而制定的条例,条例于2024819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4121日起施行。

(二)城市公共交通

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利用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和有关系统、设施,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等运营,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处

具体联系人:李惠

咨询电话:0531-6235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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