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

打印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23-05-12


专家介绍:毕鹍,现任山东师范大学审计处副处长、高级工程师,获聘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济南市建设工程标后评估专家,入选山东省教育审计协会第一批智库专家、山东省科技咨询协会科技创新首批智库专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与教育专家、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首批智库专家,济南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专家团成员。


2023年5月11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日,我们请到山东师范大学高级工程师毕鹍就实施意见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了招投标领域的“放管服”改革。

一是依法落实招标人招标自主权,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发改法规规 〔2018〕843号)要求须依法招标的工程

以外的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自主选择是否进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二是优化招投标程序,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承诺具备相应技术条件、项目资金已落实并自行承担招标失败风险等内容后,可自主决定发起招标。三是依法赋予招标人资格预审权和定标权,招标人可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自主选择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审查方式,自行委派熟悉招标项目需求的专业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活动,鼓励招标人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实施意见更加优化了招标投标领域的营商环境。

一是全力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异议及投诉处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合同签订、档案归集等“全程网办”。二是提高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度,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在招标前设置招标计划发布环节,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三是优化完善评标办法,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综合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价格、信用等评审因素,按权重综合打分择优确定中标人,防止恶意低价中标,提升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水平。四是鼓励招标人对在相应行业信用评价等级为 AAA 级、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近3年无建设工程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三、实施意见规范了招标投标市场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对依法需要审批、核准的项目,招标人应按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二是严格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不得设置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业绩、技术、商务、主要人员、财务能力等资格条件。三是合理确定招标范围,不得以肢解发包、化整为零、招小送大等任何形式规避招标,实施意见规定不得将非独立立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发包给总承包之外的单位。四是完善招标投标公示制度,项目开标、评标期间,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中所报的企业业绩、项目班子成员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均应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四、实施意见强化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力度。

一是依法查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对代理违法事项,与招标人、投标人或专家评委串通,干扰评标活动,操纵中标结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明招暗定、向投标人索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二是依法查处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对电子招标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或不同投标人从同一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 MAC地址上传投标文件,或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相关资料,认定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三是依法查处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评标专家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严禁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 群等网络通讯群组等行为。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孟庆款

咨询电话:0531-5959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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