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解读

打印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23-12-29


现将《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背景

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作为济南市的城市门户之一,其安全运营对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良好的机场净空环境是保障飞机安全运行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规模急剧扩大,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净空环境因素也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且2014年济南市出台的《济南市民用机场净空管理规定》已过有效期。为解决济南市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营造良好的净空和电磁环境,保障机场运行安全,制定出台《管理规定》至关重要。

二、决策依据

《管理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军事委员会令第128号)、《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91号)、《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民航规〔2022〕35号)、《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民航法〔2023〕1号)、《山东省机场净空管理规定》(鲁政办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出台目的

良好的机场净空环境是保障飞机安全运行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规模急剧扩大,机场净空环境因素也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印发《管理规定》的主要目的是提升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管理工作实效,减少人为破坏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的行为和现象,营造良好的净空和电磁环境氛围,切实保障民用航空器安全运行。

四、重要举措

《管理规定》包括总则、净空保护、规划和建设管理、电磁环境管理要求、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二十九条。重点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气象局、济南高新区、章丘区、济阳区、起步区等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共同依法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和电磁环境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净空保护管理。《管理规定》划定了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涉及我市的具体范围,明确了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实施的行为。规定了机场周边区域新增物体和原有物体扩展的要求,明确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配合机场管理机构建立机场临近区域内施工机械类的临时障碍物管控机制,并对临时的施工机械提出了施工要求。

三是加强净空源头管控。在规划和建设管理阶段,明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照民航地区管理局出具的净空审核意见,对建设项目建设高度进行审批。列明了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构)筑物需进行净空审核的情形以及净空审核的内容。并对未纳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作出了规定。

四是加强电磁环境保护。列明了电磁环境的保护区域及保护区域内禁止的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活动。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和其他仪器、装置,不得对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产生干扰。

五是强调机场管理机构净空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由机场管理机构(济南遥墙国际机场股份公司)负责制作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图、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图和机场障碍物图-A型。并负责日常净空巡视工作,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疑似障碍物、升空物等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或报告有关政府部门,确保飞行安全。

五、执行上级政策

一是有法可依。《管理规定》的主要条款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民航规范性文件制定,并根据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保护管理工作实际进行细化和归集,更好地适应我市机场净空保护需要,提升民航安全发展能力和机场运行安全水平。二是操作可行。《管理规定》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机场所处位置和济南市的实际情况,以国家、行业法规为指导,积极借鉴先进省市和机场经验,多次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六、关键词诠释

《管理规定》所称净空保护区域,是指根据《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为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分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和净空关注区域。净空巡视检查区域为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区域加上适当的面外区域,一般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净空关注区域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之外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

《管理规定》所称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是指为保障济南遥墙国际机场机场航空无线电台(站)正常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划定的用以排除非航空的各类无线电设备和非无线电设备等产生的干扰所必需的空间范围,包括无线电台(站)保护区域和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机场和航空处

具体联系人: 韩然然

咨询电话: 0531-6235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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