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园林绿化废弃物生态处理及利用技术指引(试行)》

打印 来源: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时间:2025-12-05


一、编制背景

园林绿化废弃物作为城市绿化建设管理的必然产物,涵盖枝干、落叶、草屑等植物残体,其规范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是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提升城市生态治理水平的重要环节。当前,济南市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发展,废弃物产生量逐年递增,传统处理方式存在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亟需建立科学统一的技术指引。编制组立足济南地域特点与绿化管理实际,通过实地调研、经验总结、广泛征求意见,系统梳理废弃物生态处理及利用技术要点,编制完成本指引。

二、决策依据

依据《绿化植物废弃物处置和应用技术规程》(GB/T31755-2015)、《山东省园林绿化废弃物堆肥发酵技术规范》(DB37/T 3424-2018)等国家及山东省现行标准规范,结合《济南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充分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事业发展中心经前期调研、起草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编制本指引。

三、出台目的

该指引出台旨在规范园林绿化废弃物收集、处理、利用等全流程技术要求,推动废弃物向 “源头减量、资源化” 转变,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同时推广智慧化管理,助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在对全市范围内园林绿化废弃物的产生状况、处理流程以及利用现状等多方面内容开展全面且深入的调研之后,对济南市园林绿化废弃物相关工作的实践经验进行系统、条理的总结归纳。本《指引》意在为园林绿化废弃物从产生至最终处置的全流程提供科学、合理、可遵循的依据与指导方针,具体举措如下:

(一)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就地就近、循环利用”基本原则,在处置全流程中优先保障生态安全;立足绿化养护实际推动废弃物就近处理,减少运输能耗;以资源循环为导向统筹生态、经济、景观与社会效益,同时严格恪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公共卫生相关规范,为行业发展划定安全底线。

(二)指导健全处理体系。建立“处理中心+一二三级处理站+流动服务体”的五级生态处理体系,科学界定各级处理场所的功能定位、选址标准、场地规划及设施配置,处理中心承担规模化集中处置与高品质资源化产品生产任务,三级处理站按服务半径实现区域就地消纳,流动服务体则针对零散、应急废弃物提供灵活处置,实现就地与集中处理的有机衔接。

(三)推行分类处理模式,加强源头管理。执行园林绿化废弃物分类投放、单独收集制度,细化可回收园林垃圾分类标准,对病虫害废弃物等特殊类别实施专项处理,从源头阻断有害生物传播。

(四)拓展资源化利用渠道。明确堆肥、有机基质、有机覆盖物等资源化产品的生产技术要求,积极推广景观小品制作、生境营造等创新利用方式,推动废弃物从单一生态利用转向生态与景观价值兼具的多元高效转化。

五、关键词诠释

就地处理:在园林绿化废弃物产生现场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及初步资源化处理的技术措施。

生境空间:为生物提供生存、繁衍及活动所需特定环境条件的场所,通过合理规划和营造,可实现废弃物的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的优化提升。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刘昌

联系方式:0531-5170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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