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林桥解读《济南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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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审计局
时间:2022-11-02
2022年11月2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济政字〔2022〕71号),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林桥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07年,市政府印发实施《济南市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期间,全市审计机关在保障建设项目资金、工程质量安全和规范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政府节约了大量工程投资。2012年,上述文件有效期满失效、未再出台新的办法,我市投资审计方面出现了较长阶段的制度空白。现亟需通过制度建设促进投资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制定《济南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是贯彻落实2022年1月新修订施行《审计法》中投资审计工作新规定的重要措施。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山东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三、出台目的
近年来,我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投资在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关键作用不断凸显。健全投资审计制度建设,能够强化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升投资绩效;能够规范履职行为,持续推动投资审计法治化、规范化发展;能够促进投资审计转型升级、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发挥审计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职能作用。
四、重要举措
《办法》包括总则、审计内容及权限、审计计划及实施、审计结果运用及执行和附则,共5章23条。第一章为总则,包括出台文件目的和依据、监督范围、审计资源整合、审计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和社会审计机构的使用。第二章为审计内容及权限,包括公共投资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调查)对象、审计权限和审计监督独立性。第三章为审计计划及实施,包括建立投资审计工作协调机制、审计计划管理、被审计(调查)单位配合审计工作、与主管部门共享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和审计机关不得参与工程管理活动的要求。第四章为审计结果运用及执行,包括审计机关处理权限、投资审计综合报告的编报、整改责任要求、对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后续处理和救济途径。第五章为附则,包括文件时效等。
五、政策亮点
一是审计监督范围体现出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投资审计事项范围变化,新增“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二是审计内容新增重点关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情况,发挥国家审计在服务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三是提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新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联系电话:0531-5170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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