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济南市“十一五”规划编制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6-22 00: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超大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水平,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市政府确定成立济南市“十一五”规划编制专家咨询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咨询委员会人员组成
  名誉主任:艾 兴 (中国工程院院士,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  任:陈东琪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秘  书  长:李玉江 (山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 陵 (省科学院研究员)
      于良春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兴元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宁吉喆 (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教授)
      田锦尘 (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刘 瑞 (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向信(山东经济学院院长,教授)
      朱文兴 (市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教授)
      李中赋 (市政协常委,市科协副主席)
      岳修虎 (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综合处副处长)
      孟 雷 (省发改委发展规划处处长)
      郑贵斌(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季明川 (省农科院农业经济室主任,研究员)
      姜在灵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组组长,高级工程师)
      蔺栋华 (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薛 克 (省发改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二、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职责和方式
  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咨询机构,对“十一五”规划编制发挥总体指导和咨询论证作用。主要职责是:对规划编制的程序、方法和工作方案提出建议;对规划基本思路及部分重点研究课题进行咨询论证;对规划纲要及部分重点专项规划进行评审;对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等。根据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需要,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或者函询、电询等方式,组织开展有关咨询论证活动。
  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联系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分工,加强与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沟通衔接,共同做好我市“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水平,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市政府确定成立济南市“十一五”规划编制专家咨询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咨询委员会人员组成
  名誉主任:艾 兴 (中国工程院院士,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  任:陈东琪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秘  书  长:李玉江 (山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 陵 (省科学院研究员)
      于良春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兴元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宁吉喆 (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教授)
      田锦尘 (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刘 瑞 (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向信(山东经济学院院长,教授)
      朱文兴 (市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教授)
      李中赋 (市政协常委,市科协副主席)
      岳修虎 (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综合处副处长)
      孟 雷 (省发改委发展规划处处长)
      郑贵斌(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季明川 (省农科院农业经济室主任,研究员)
      姜在灵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组组长,高级工程师)
      蔺栋华 (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薛 克 (省发改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二、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职责和方式
  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咨询机构,对“十一五”规划编制发挥总体指导和咨询论证作用。主要职责是:对规划编制的程序、方法和工作方案提出建议;对规划基本思路及部分重点研究课题进行咨询论证;对规划纲要及部分重点专项规划进行评审;对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等。根据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需要,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或者函询、电询等方式,组织开展有关咨询论证活动。
  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联系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分工,加强与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沟通衔接,共同做好我市“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热点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