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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2005-09-10 【访问次数: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研究制订县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等各级各类教育。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研科研,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4、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编制全市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按有关规定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5、负责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管理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的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育系统的专项经费;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教育财务的审计。
  6、组织中、高考报名考试、成人高考报名和自学考试工作;负责幼儿园、中小学、职专招生以及学籍管理工作。
  7、统筹管理全市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结构布局调整、学校各项建设及勤工俭学、校办产业。
  8、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监督检查维护教育权益的执法情况。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教育局设置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工科、人事科、教育科、计划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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