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局 |
| | |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丘分局于1999年正式实行垂直管理,并于2002年进行了机构改革。下设公平交易局、企业注册局2个副科级直属机构,内设行政机构8个(即办公室、人事政工科、监察室、财务装备科、市场合同科、商标广告科、消保科、法制科),派出机构有22个工商所(其中副科级所14个),另有个私协会、消费者协会、企业信用管理协会3个协会及服务公司、事务所。 [工作职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担负着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进行商标管理、广告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制止不正当竞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传销、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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