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章丘分局是主管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全面负责生产领域监管,同时负责流通领域中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检查、计量监督、产品标识检查、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违法行为查处等31项监管职责。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办法和规划,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并行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设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三、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组织并监督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四、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标准的考核,组织量值传递;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依法设立和管理全市计量检测技术机构。 五、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章、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监督监察。 六、组织查处标准化、计量、质量(包括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承办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受理相关投诉、举报。 七、发布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卫生监管方面的信息,提供企业技术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章丘分局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5个监管科、1个稽查队、计量检定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济南市煤炭质量站也设在该局。 该局始终贯彻落实“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化、计量为基础”的工作方针,高举质量振兴、打假治劣、服务企业三面旗帜,围绕章丘市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全面、正确地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责,从源头抓质量,提高工作有效性,从基层抓落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技术进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确保百姓生活质量提高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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