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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

2005-09-10 【访问次数: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科技发展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3、编制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编制高新技术发展、科技创新工作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实施各类科技计划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5、负责全区科技宣传和科普工作;负责新建和调整科研机构的审核工作;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社团和单位的审查。
  6、编制全区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科技发展基金的预决算。
  7、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及专利工作和科技知识产权的管理;负责有关技术合同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科技外事工作;负责全区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9、承担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科技局设2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科技宣传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接待、信息、档案、保卫、信访、财务、政务督查、保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级科技奖励的审查、申报及区级科技奖励的组织、评审工作;负责全区科技成果鉴定的审查及科技成果登记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级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的审查、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科技的业务管理工作。
  2、综合计划科:
  研究提出全区工业科技发展、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政策措施;研究拟定全区高新技术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全区火炬计划的审查、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核上报。研究制定科技促进农业与社会发展政策,负责科技发展计划、星火计划的审查、申报,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与开发;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负责全区专利工作及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负责全区技术市场的管理工作,研究培育和管理技术市场的政策措施。

  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长清区请河街2175号
  邮编:250300
  电话:0531-87221772
  电子信箱:kejj@chang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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