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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局

2005-09-12 【访问次数:

  章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局机关设办公室、综合科、劳动监察室、劳动仲裁室、政工科、财务科,下属六个事业单位:章丘市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劳动服务公司、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医疗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规划、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草拟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就业再就业,负责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及管理;
  贯彻国家工资分配政策,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察、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负责管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和统计工作;
  协助乡镇(街道)政府,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工作检查、督导和考核。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信访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联络接待、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制定全市劳动信息管理及其网络的规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机关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政工科
  负责文电档案管理、秘书事务等机关日常政务;组织草拟劳动保障工作的行政规范、综合性文件;负责劳动保障政策及有关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党总支的日常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制定和检查落实以及系统表彰工作;负责全局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职称评聘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财务科
  负责拟定本局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的劳动保障事业费的预、决算工作;对全额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专项经费的申报、预决算;负责组织、协调专项周转金的管理、清理、核销工作。负责各部门、各科室的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外管理的工作。负责对财政、物价等部门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申报,标准核定和年检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日常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福利管理。负责本局的内部审计工作。
  综合科
  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负责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工作和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价位及人工成本政策并负责发布,拟定全市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政策并负责实施;承担统计和信息工作;制定职业技能开发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相关的组织工作;制定职业技能开发、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规则。
  劳动监察室
  组织实施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察;负责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察;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情况进行监察;负责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进行监察;负责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监察;负责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察;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
   劳动仲裁室
  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企业调解委员会工作;负责劳动争议(包括集体协议争议)的预防、调解、仲裁;参与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问题;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劳动服务公司
  章丘市劳动服务公司是承担政府行政职能的就业管理机构,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1、统筹全市城乡就业。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的方针、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我市就业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建立市场就业机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编制全市就业工作的规划、计划、管理全市城镇社会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资源和就业登记,积极促进就业。
  2、指导农村就业。负责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管理、协调、服务,指导开展劳务输出。
  3、负责劳动力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职业介绍工作。办好公共职介机构,收集、汇总、发布、分析劳动力供求信息,为劳动者求职和企业招用职工提供配套服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开办的各类职业介绍组织。
  4、开展就业培训。管理全市就业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农村新成长劳动力的培训工作。推行劳动预备培训制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城乡劳动力的就业前培训,转岗转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各类就业培训班办学业务。
  5、职工失业保险。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失业保险金的收缴、发放,指导帮助失业职工多形式实现再就业。
  6、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章丘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制定、督促、落实再就业的有关政策规定,促进失业职工、下岗职工多形式分流安置和再就业。
  7、指导发展生产自救安置就业的劳服企业、社区就业经济组织,扩大就业。研究制定实施全市劳服企业、社区就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审批认定劳服企业、社区就业经济组织并负责指导管理和协调服务。
  8、指导乡镇劳动就业机构和社区就业服务基层组织的业务工作。
  劳动就业科
  就业培训科
  失业保险科
  劳动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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