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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2005-09-12 【访问次数:

  物价局是代表政府行使价格收费管理与监督检查职能的行政执法机关。
  工作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市商品价格调整的调查、测算、报批工作,组织价格听证会。
  3、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工作及收费标准的调整变更,审核发放《收费许可证》。
  4、负责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市场价格监测、价格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
  5、负责价格的监督检查和城乡价格的社会监督、价格举报投诉、明码标价工作,协调价格争议,负责收费审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6、负责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工作。
  7、负责价格信息收集和发布、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及价格研究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章丘市物价局设有办公室、价格收费管理科、物价检查所、价格信息中心、价格认证中心五个科室,担负着全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年审、监督检查;各类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项目的审批及明码标价工作;对工商企业、个体私营业户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农产品成本调查、价格监测分析上报;对各类案件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对各类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价格评估工作;培训价格执法人员及企业价格管理人员以及价格理论研究工作。   
   近年来,章丘市物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重点整顿了价格秩序,强化了价格收费监督,规范了收费行为,净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加强了价格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先后获得“全省物价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及“全省收费及房地产价格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诸多荣誉称号。特别是2001年上半年,章丘市物价检查所被命名为“全国规范化物价检查所”;2004年1月,章丘市物价局被命名为“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优秀集体”标志着章丘物价工作走在了全国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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