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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计划局

2005-09-12 【访问次数: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2、研究提出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组织编制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在半年和年终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
  3、根据市委全方位目标管理的要求,负责研究制定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与乡镇签定年度目标责任书;年终按责任书中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奖励。
  4、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提出全市产业发展的导向意见;加强产业间的协调发展,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研究拟定全市生产力布局规划方案及重要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
  5、负责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优化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负责确定全市工业、农业、社会事业重点建设项目;研究提出政府性建设资金和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按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管理和安排市基本建设资金,负责全市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审批、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稽查。
  6、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产业导向;按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负责审批和上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全市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监督全市国际收支平衡;负责全市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上报和监管。
  7、负责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制定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安排第三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研究分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供求总量平衡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衔接;编制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综合平衡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8、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9、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招标投标的法规、综合性政策和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以及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行政监督。
  10、研究制定全市引进引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做好引进引办的调度、考核、兑现奖励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为引办企业搞好服务。
  11、根据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的分工,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计划局设置4个职能科室:党政办公室、综合计划科、投资计划科(招标投标办公室)、引进引办办公室(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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