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区政府部门
建设管理局

2005-09-13 【访问次数: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基本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各项建设专业规划,并指导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项建设事业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区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区域规划和村镇规划工作;依法对城区、村镇规划建设的管理工作实施监察。
  (三)参与审查我区大中型工程及重要项目的论证、选址、可行性研究工作;负责政府指定的区属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实施。
  (四)负责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
  (五)指导检查监督市政设施、公共事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和环境综合整治等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对全区城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协助上级业务部门抓好全区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的管理;组织协调重点工程的建设。
  (七)指导全区房地产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城市防洪抢险、社会绿化、节水保泉的有关工作。
  (八)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领导管理。
  (九)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区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关闭窗口】    

隐私声明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1999-2008  鲁ICP备05041920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主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  济南市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网站管理员邮箱:webmaster@jinan.gov.cn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