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府机构>县(市)区政府>平阴县>区政府部门
广播电视局


2005-09-15    【访问次数:

  广播电视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广播电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广播电视工作的发展规划、管理政策和相关措施,保障广播电视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2、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方针、路线、政策,报道各乡镇各行业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有力的思想保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新闻媒介作用。同时积极向上级新闻单位提供节目和稿件,提高平阴的知名度。
  3、按照国家的广播电视法律法规,依法做好广播电视行业的各项行政审批和管理,搞好卫星地面接受设施的监督检查和登记注册,核发证照。
  4、指导乡镇广播电视站做好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推动全县广播电视工作不断上档次,上水平。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科室设置:
  根据所承担职责,广播电视局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总编室、新闻部、社教部、广告部、制作部、电台编播部、播出部、工会等11个职能科室。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