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局 |
| | |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市政府、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 (二)主管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确认经营资格,核发营业执照;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三)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以及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依法实施各类市场(包括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及其他特种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各类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 (六)依法监督管理经济合同,组织合同鉴证,查处违法合同案件和,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调解合同纠纷;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登记工作;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七)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负责广告经营资格审批,组织查处违法违章广告,指导广告民间社团的工作。 (八)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初审并推荐济南市着名商标;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 (九)组织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人事工作;协助上级机关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基建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阴分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 办公室(加挂法制科牌子)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政务督查、目标考核、文秘、档案、信息、统计、信访、机要、宣传、安全保密、会议组织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承办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指导工商所法制工作。 (二)人事政工科(含工青妇、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的日常管理事务;协助上级机关管理机构编制。 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推动基层体制改革和规范化管理;研究拟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表彰工作和各项文体活动;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 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财务装备科 负责研究制定财务管理办法,编制财务收支预、决算,统一管理各项经费、装备、行政性收费、罚没款、票据、基本建设项目和国有资产;负责财务、基建工作。 (四)市场合同科 负责研究制定规范市场秩序的措施和办法;组织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组织对各类市场和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组织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和粮食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秩序;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指导工商所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研究制定经济合同管理措施和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监管,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负责经济合同鉴证、动产抵押登记和企业厂房建筑物抵押登记;调解合同纠纷,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违章案件;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指导工商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商标广告管理科 依法组织商标广告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及其他商标广告违法案件,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审批广告经营单位、商标印制资格(烟草制品、人用药品商标除外);负责有关广告发布登记;初审并推荐济南市着名商标;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工商所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工商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直属和派出机构 (一)企业注册局。主要职责是:依法负责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 (二)公平交易局。挂“省工商行政管理经济检查总队平阴大队”和打击传销办公室的牌子。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三)工商行政管理所。设置13个工商行政管理所,为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阴分局的派出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1、城区工商所 2、平阴工商所 3、黄河工商所 4、东阿工商所 5、洪范工商所 6、孝直工商所 7、店子工商所 8、孔村工商所 9、李沟工商所 10、栾湾工商所 11、安城工商所 12、玫瑰工商所 13、刁山坡工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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