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区政府部门
旅游局

2005-09-15 【访问次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旅游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编制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指导和促进各景区(点)的发展
  (三)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协调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建设工作;指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参与各景区(点)及旅游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旅游景区(点)的质量等级申报工作。
  (四)负责组织旅游客源市场的开发,开展以平阴为主体形象的宣传和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点旅游线路的开发、运营工作;参与和组织全县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五)负责旅游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旅行社的申报工作,组织旅游涉外宾馆(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负责旅游定点餐馆的评定工作;负责涉外旅游单位和国内旅游单位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的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本县旅游社(饭店)组织的出境旅游人员政审、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管理外地来本县开办的旅游机构;组织开展全县旅游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导游人员的资格报考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旅游局设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务督查和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安排;负责全局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人事、审计、车辆、档案、保密、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全县旅游行业管理的法规性文件的研究拟定和监督实施工作。
  (二)业务科
  1、负责旅游市场的调研,组织旅游行业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组织旅游线路和产品的开发;负责全县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旅游宣传工作及旅游宣传品的制作与管理;参与组织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2、负责拟定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保护工作;参与旅游项目审核、评价、验收工作;负责旅游景区(点)的质量等级申报,指导协调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指导旅游企业的工作和行业单位的相关统计工作。
  3、负责我县旅游业的行业管理;旅行社的审核、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本县旅行社(饭店)组织的出境旅游人员政审、申报工作;负责组织旅游涉外宾馆(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负责旅游定点餐馆的评定工作;协调管理旅游安全、旅游保险、旅游投诉处理工作;负责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涉外事务的管理;指导旅游协会工作。
  4、负责全县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导游人员的资格报考工作。


【关闭窗口】    

隐私声明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1999-2008  鲁ICP备05041920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主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  济南市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网站管理员邮箱:webmaster@jinan.gov.cn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