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区政府部门
农业局

2005-09-15 【访问次数:

  《平阴县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平发【2002】2号)精神,设置平阴县农业局。平阴县农业局是政府主管农业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划入的职能:(一)原县农业委员职能移交县农业局;(二)水产品管理职能由县水务局划入。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委法规,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建议。
  (四)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及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五)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经济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农业救灾工作,承办扶贫开发工作。
  (六)负责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农村节能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七)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项目、先进生产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民培训体系建设。
  (八)负责农业环境保护、种子、农药、肥料、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管理工作;制定农业技术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着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组织实施农业名牌产品认定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开发。
  (九)组织、规划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开发重点项目。
  (十)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负责全县农机化生产、农机工程开发和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制定全县畜牧发展计划和科技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防疫、动检及牧政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水产、蔬菜、桑蚕生产的管理和宏观调控。
  (十三)负责全县农业外向型经济活动。
  (十四)负责农口各部门的牵头协调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法规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所属各部门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安全保卫、行业宣传、政务信息、会议组织;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法规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普法宣传教育;承担有关行政应诉、复议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普法教育工作。
  (二)政工科(老干部服务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会、计划生育、户籍、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农业科技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承办农业系统国内外智力引进工作;组织农业技术、农业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和农民职称评定以及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评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财务科
  参与研究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建议;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业事业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和农业系统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四)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业发展计划科)
  编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承办农业建设项目、多种经营、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和农用生产资料需求计划;拟定农业现代化建设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农产品成本等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救灾、承担扶贫开发工作。
  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参与小城镇建设工作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占用的审批,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环境保护、生态农业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保护工作。
  (五)农产品标准化管理办公室(信息综合科)
  监督执行农业标准、农业技术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组织农业名牌产品认定工作。
  组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开发与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种植发展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产品和农业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综合农情信息,提出季节性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农作物新品种初审推荐和种子资源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商品基地建设;负责种子、化肥、农药的储备、调拨和备荒用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四、平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设在农业局,原定规格不变。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县平原开发、山区开发、项目建设的规划、立项,并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全县高产、优质、高效现代化农业示范区。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平阴县农业局配行政编制14人(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编制3人),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2个、工勤人员2人,机关编制总额18人。领导职数局长1人;副局长2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1人(由一名副局长兼),副主任1人;内部机构配备科(股)长5人。
机关中核定的事业编制一律撤销,事业人员按规定列入分流。行政机关不再使用事业编制。
  六、事业单位的调整
  (一)明确县山东省农业广播学校平阴分校划归县农业局管理。
  (二)明确平阴县农村能源技术服务站划归县农业局管理。
  县编委批复“三定”规定后,遵照政事分开原则和干部管理要求,组织人员的竞争上岗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县编委下达的精简比例和编制数额,实施人员分流工作,并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对机关编制空缺数额的人员补充,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规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考试录用。



【关闭窗口】    

隐私声明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1999-2008  鲁ICP备05041920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主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  济南市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网站管理员邮箱:webmaster@jinan.gov.cn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