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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局

2005-09-15 【访问次数:
  部门职能: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政府关于对外经贸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对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依据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起草、拟定对外经贸工作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提请县政府或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并负责贯彻实施。
  三、综合编制、提报对外经贸工作的指导性建议计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督计划实施,调度汇总计划完成的进度。
  四、负责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申报工作。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修改、补充、终止及其他变更事宜的审查、申报工作。
  五、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三资企业经营等综合管理工作。
  六、办理因商务出国手续的转报工作。负责境外办企业、劳务输出的审核、申报工作。
  七、组织和参加本县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对外经贸活动。
  八、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他应尽义务的履行,重点抓好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到位率、投产开业率、产品返销率、合同履约率和销售利税率。负责受理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中中外双方的投诉,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中外双方的纠纷和矛盾。
  九、主管全县境内的外商独资企业。
  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组织建设。
  十一、负责县域内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县域内加工贸易审批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的汇总统计、确认考核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外资科
  经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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