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局 |
| | | 根据《平阴县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平发[2002]2号)精神,设置平阴县人事局,平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平阴县人事局(平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委、县政府主管人事编制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人事编制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和工资计划,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工资进行审核。 (三)承办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建制规格、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及工资基金管理工作。 (四)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制定配套方法,加强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培训、调配、任免、轮换、交流、考核、奖惩、退休、退职、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制度。 (五)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六)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职称评审、聘任管理、继续教育和考试、考核、兑现报酬的审批和表彰工作。负责专家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七)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实施人才总体布局,优化人才结构,制定并实施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和资金工作,落实知识分子各项待遇,并监督执行。负责管理全县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代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的工资福利政策,审核办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晋升套改和调整手续。 (九)审批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工人和企业一般干部的退休,落实离退休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参与组织老干部开展各项活动。 (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参与复退军人、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十一)依法对事业单位实施法人登记管理和年度检验工作。 (十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信访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人事编制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利用和日常维护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干部、工资统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平阴县人事局(平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人事局和县编办的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党组、局长办公会的安排和记录,协助局领导对全局性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 3、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审改各科室以局名义上呈下达的各种材料,组织全局各项政治学习活动。 4、负责文件机要、档案和印鉴的管理,承担机关信访、保密、安全、财务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5、负责来宾接待和车辆、电话管理,以及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机构编制科(含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规定及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指导、监督、执行。 2、统一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主要负责机构设置、调整,职能配置、职权划分及其调整,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确定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形式,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3、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工资的审核工作。办理经批准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划指标占用手续。 4、准备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并负责记录,草拟委员会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组织实施委员会的决议。 5、负责全县人事编制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利用和日常维护工作,完成机构编制统计,并配合完成干部、工资统计工作。 6、依法实施全县各类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公告、年度检验等管理工作,颁发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7、指导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并监督其职能职责运行到位。统计整理全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建立事业单位数据库,并提供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 (三)考核奖惩科(挂岗位责任制办公室牌子) 1、拟定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审定考核结果。 2、协调指导各部门表彰奖励事宜,审定以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事项和组织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惩表彰活动。 3、组织开展国家公务员评先树优活动。 4、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政府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 5、负责建立和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控告、纪律、惩戒等制度。 6、负责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和综合信息调研。 (四)干部科(含毕业生就业指导职能) 1、负责国家公务员录用、任免、调配;办理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任免及干部录用、调配手续;组织实施公务员辞职、辞退、回避、交流工作。 2、负责政府机关一般干部岗位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位设置。 3、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和规定,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的安置。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转正考核工作。 4、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5、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统计工作;负责乡镇招聘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内部聘用制干部的管理。 6、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和企业进行人事制度改革。 7、负责全县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调解和仲裁工作。 (五)工资福利退休科 1、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审查干部工龄及参加工作时间,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福利调整手续。 2、检查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执行情况,并负责工资统计工作。 3、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定级手续,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 4、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工资的审核工作。 5、研究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办法,并监督实施。 6、审批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工人和企业一般干部的退休,并办理手续,指导协调各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参与组织老干部开展的各项活动。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1、拟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负责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对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提出建设性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审批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指导并监督各单位人员聘任工作。 3、组织初级职称评审、中级职称推荐,并办理有关手续,指导各单位搞好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 4、拟定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成果考核表彰奖励办法,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合实绩兑现报酬。 5、负责专家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综合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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