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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玉路街道办事处

2005-09-19 【访问次数:

  舜玉路街道办事处位于济南市市中区东南部,1989年11月正式对外办公。辖区面积4.6平方公里,人口5.8万,有省属单位19个(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厅、山东省地税局、山东省社科院、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作家协会等),市属单位10余个(济南市自来水公司南郊水厂、济南林场、济南市妇幼保健院南郊分院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共10所(山东财政学院、济南大学、舜耕中学、西藏中学、舜玉小学等),自建幼儿园2处,可容纳幼儿600余名。所辖范围东至金鸡岭山脊,西至六里山山脊,南至土屋路,北至南郊宾馆南墙,有舜玉路、玉函路、舜耕路和济大路,四条主干道贯通东西南北,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办事处下设11个科室(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政法科、社会事务科、计划生育科、城市管理科、经济发展科、司法所、资产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中心),11个社区居委会,15个家委会。2004年办事处实际引进内资8772万元其中市外资金4751万元;固定资产投资8471万元;实际利用外资99万美元,占全年计划的141.4%;引进内资5150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35%;出口创汇63万美元,占全年计划的210%;新增就业再就业639人,完成社会保险扩面370人。
  近年来,办事处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团结带领全办广大干部群众,以社区党建为龙头,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为重点,围绕建设“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的和谐社区”这一总体目标,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社区三个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以11个社区居委会服务站为骨干,300余处服务网点构成的便民服务网络,基本满足了群众生活需求。办事处积极响应济南市整治背街小巷的号召,多方筹资100余万元,整治辖区道路1.8万平方米,其中铺设沥青路面1.3万平方米、人行道花砖7800平方米,社区人居环境焕然一新。积极创建“平安舜玉”,推进“网格化”治安防范机制建设,实现了社区居民的安居乐业。2004年8月,党工委按照市、区委的统一部署,在15个党支部,437名党员中开展了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试点活动,在保持基层党组织先进性、探索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模式上作了有益的探索。同时,社区文化、计划生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同步发展。办事处先后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社区示范点、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全国群众体育活动先进单位、以及“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等80余项市级以上荣誉称号。2004年,又荣获“全国星光老年之家”先进单位、“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先进单位、“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省级示范单位”、“山东省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全省侨务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济南市优秀文化活动场地”等二十余项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走进2005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办事处将继续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方针,大力实施“构建和谐舜玉”工程,狠抓社区建设,力争在各项工作中再创新水平。
  职能:
  舜玉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抓好社区党建工作、发挥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开展党建活动,加强居民区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领导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好社区内各种主旨之间的关系。
  (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社区内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挥共建文明社区协调委员职责、加强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推动本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三)做好社会事务工作,加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承办民政优抚等社区保障工作,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事业,为繁荣经济、方便群众,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
  (四)突出抓好城市管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容卫生、城市绿化、环境保护、物价、土地及节水等依法进行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五)加强对企业的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工作,促进经济振兴。加强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出口创汇、协税护税工作力度,扩大财源,不断增加收入,完成财政税收、招商引资计划,搞好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六)组织、领导、协调本地区政法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搞好“创安”工程,负责司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以及法制、行政复议等工作。
  (七)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按照“条抓块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双向管理、双向考核”的原则,做好本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学校、失业、企业(包括个体、私营、外商独资企业和主管部门不明的企业)及辖区居民的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指标。
  (八)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做好征兵、兵役登记、民兵训练、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老协、老龄、科普、文化、基层党校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统战、对台、工商联等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办公室职责
  1、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会务工作,负责会议文件、材料的起草,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印发会议材料,监督检查党工委、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清况。
  2、负责拟定党工委、办事处文件、工作报告、总结、信息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及上报工作。
  3、受理各单位、各部门上报党工委、办事处的各类请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组织人事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机关人员的考核、奖惩以及干部任免、挑动、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党工委、办事处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保密教育、检查、文件的登记、收发、报送、传阅、清退、立卷、归档和保管等工作。
  6、抓好社区党建工作,发挥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开展党建活动,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7、做好机关内部协调及服务,接待工作。
  8、负责纪检委、人武部、老干部、政协的联络及统战、对台、科普宣传等业务工作;协调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各项工作。
  9、负责社区文化管理、订阅报刊杂志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指导文化站开展工作。
  10、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办公室职责:
  1、负责水、电、房屋设施、办公用具、维修管理及物资的筹划、保管工作;负责购置办公用品及各种用具,保障物品供应。加强车辆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行车安全。
  2、负责机关干部的考勤,承办办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奖金接转、发放等有关具体工作,搞好财务管理,并指导财审所工作。
  3、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及绿化等工作。
  4、完成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事务科职责
  1、负责居委会的组织建设,组织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对居委会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居委会干部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居委会的自治作用。
  2、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工作。
  3、负责民政、优抚、慈善捐助、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在乡复员军人补助、医药费保险,发放义务兵优待金、三无对象供养、殡葬等社会保障工作,做好照顾烈军属、残疾人、困难户和抢险救灾、安抚居民工作。
  4、协助做好本地区人民代表的选举、组织服务、联络等工作。搞好老龄工作、老年体协、老年大学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5、负责双拥、地名管理、居民管理、社团登记、收养服务等工作。
  6、负责举办生产、发展第三产业,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7、完成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市管理科职责:
  1、宣传和贯彻市、区政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令、法规,完成区政府布置的各项城市管理工作。
  2、负责街道辖区内主次干道、居民盛会取得文生管理和绿化工作。按照市、区政府要求,制定辖区城市管理规划。
  3、依照有关法规,对下期内的市场和临时摊位定点的申报实施管理。协助主管部门搞好土地管理,对违法占地、违章建筑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市政(包括人防)设施管理、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物价计量、保全节水、防汛、防震和取缔无证摊点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4、积极宣传卫生知识,伏击健康教育,强化市民安国卫生意识,经常开展“除四害”等工作。
  5、做好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发展工作,是市人民救护和服务活动。
  6、完成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科职责:
  1、负责全年、季、月度经济计划的编制,指标分解、下达、考核工作。安市将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
  2、加大招商引资、出口创汇工作力度,为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服好务。
  3、协助主管部门搞好科技发展规划,做好科普宣传工作。
  4、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物价工作。
  5、负责劳工、专业技术职称等项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6、做好办事处下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7、指导统计站开展工作。
  8、完成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法科职责:
  1、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
  2、负责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改进措施。
  3、指导、协调、推动辖区治安联防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搞好消防和安全部门搞好消防和安全及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法制教育工作,做好居委会、非公有制企业赴法、帮教、治安、防范、巡逻等方面的工作。
  4、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搞好“创安”工程,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评比、考核、总结等工作。
  5、协调司法所开展工作。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定期研究本地区民间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加强预防措施。接受当事人的要求,调节经济纠纷和其它民事纠纷。积极开展“148”法律进万家工程,做好法律咨询工作,搞好普及法律和劳改释放人员、劳动教养解救人员的教育。
  6、搞好“严打”整治,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7、配合区“610”办公室做好“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工作,反对任何形式的邪教组织。
  8、负责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等工作。
  9、完成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生育科职责:
  1、负责辖区各单位、社区居委会、家委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并指导落实个单位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各项考核指标。
  2、组织辖区广大育龄群众开展人口理论、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辖区单位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管理各供应服务工作。
  4、负责辖区各单位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及广大育龄群众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辖区各单位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并纳入各单位工作考核目标。
  6、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树立兴业新风,不断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
  司法所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接待人民来信来访。
  2、承担社区校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148”服务专线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为街道办事处(镇)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治税办公室职责:
  1、协助经济发展科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2、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综合治税工作,加大辖区单位及纳税人的服务力度,培植固定税源。
  3、完成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办事处、小区管委会、居委会经营房屋的管理、使用。
  2、对用户、租赁户应及时签订租赁合同,及时收缴租赁,水电等费用。做到应收尽收。
  3、建立房屋租赁管理档案,做好收缴更总台帐、租房登记等工作。
  4、定期检查房屋状况,及时进行修缮工作。
  5、配合电力部门做好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完成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拟定辖区内社区服务发展规划。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事务工作。
  3、担负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4、提供有关劳动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5、负责辖区内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
  6、做好社区服务信息资源和企业退休人员的调查统计工作。
  7、负责辖区劳动力资源和企业退休人员的调查登记工作。
  8、提供劳动力供求和就业再就业援助。
  9、负责辖区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10、为退休人员、失业职工提供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相关服务。
  11、承担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管理服务。
  12、社区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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