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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局

2005-09-19 【访问次数:

  政务公开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所以政务公开意义深远而重要。根据市中政法(2005)15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交通局政务公开内容报政府办公室并通过政府网形式公开。
  一、市中交通局内设机构 三个职能科室
  (一)机构:
  1、党委办公室  2、运管行政综合科  3、财务审计科
  (二)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管理所属运输企业、大力发展生产,努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3、加强对区交通运输管理站的领导。负责对辖区内从事货物运输的小型机动车辆,人力车及装卸人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系统的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本系统的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武装部、保密、信访等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中区农村公路改造工作办公室
  (一) 机构、职责
  1、机构: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济政字(2003)28号及《济南市人民政府转批市交通局关于全市农村公路改造意见的通知要求》于2003年5月成立了由副区长刘梦海为组长的市中区农路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局,由小组副组长、交通局党委书记王守耀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2、职责:
  ①负责市中区农路改造工程的全面工作包括资金、进度、质量、监理及公路养护等。
  ②协调政府与两镇(党家镇、十六里河镇)有关公路改造各项工作有关事宜,确保政府补贴资金按时到位,计划落实到位,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三、市中区交通运输管理站
  交管站隶属交通局,单位地址建国小经三路42号,联系电话82078758。
  (一) 主要职能和职责及管理服务范围
  1、负责市中区区域内经营性,搬运、装卸、仓储、理货行业的单位和个人为其代办营业执照报批、停业及年审手续。并依法为其进行管理和无偿服务;协调经营业户及个人在经营中出现的有关事宜。
  2、职责职能依据
  ①《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②《济南市搬运装卸暂行规定》
  3、代征区域内交通运输营业税及收缴运输管理费
  ①代征税费服务范围:区域内具备营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开据搬运费、人工费、吊装费、台班费等,并代征营业税及运输管理费。税率3.38%、费率0.8%,税费合计4.18%。
  ②代征税依据:
  <1>济地税字(1998)第5号文件。
  <2>济南市地方税务局签发的《委托代征税协议书》。
  ③收费依据
  <1>《山东省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办法》
  <2>经物价局核准签发的收费许可证。
  四、政务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公开。
  2、设立服务范围公开栏
  3、设立举报箱及监督电话:82050152  (交通局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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