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 (二)对全区经济实施宏观调控,掌握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发展思路,提出带有方向性、战略性的发展重点。 (三)综合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组织召开经济调度会,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四)负责直属企业的生产管理、组织人事、信访接待及其他相关工作。 (五)编制和报批、审批全区固定资产(基建)投资计划,搞好项目稽查及项目监控,控制投资方向。 (六)积极为一、二、三产业领域的部分重点项目申请国家专项扶持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七)负责辖区内加油站的规划及成品油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与发放,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竞争秩序。 (八)负责全区工业经济生产统计报表及乡镇企业的监察和督导工作,搞好报表的分析和建议。 (九)负责企业节能产品的鉴定、推广及应用,监督治理污染企业,提高企业的环保水平;负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十)负责省、市区举办的项目洽谈、产品展销活动及地区间的横向联合和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等工作。 (十一)负责编制全区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计划及企业发展规划;负责申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和新产品开发项目计划。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科技攻关和对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指导企业搞好产品标准认证和争创名牌产品等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区工业企业的服务、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全区企事业单位工程类技术职称的推荐、评审的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及入园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组织人事科、企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经济发展计划科、经济技术协作科、政工科、财务科、信访接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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