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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事局

2005-09-19 【访问次数:

  市中区区人事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人事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研究拟定全区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抓好上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各项政策落实,承办职权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登记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协助区委有关部门作好全方位目标管理的考核、奖惩工作。
  (六)负责办理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决定干部任免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内设机构科以下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科室负责人的任免和聘任审批工作。
  (七)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制定全区人才流动规划和政策,负责区人才市场的规划、发展和人才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综合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的审查、申报及聘用、续聘工作,综合管理职权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有关人员家属户口"农转非"审查、申报工作。
  (八)负责推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统一管理,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的审批、审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企业中国家干部身份人员退休、退辞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和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的死亡三费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及其家属子女的接收安置工作。
  (十)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政府系统人事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研究制定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训工作;负责全区人事信息、统计、调研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人事编制信息网络化建设。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机构编制工作的管理办法、规定并监督执行。
  (二)统一管理全区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查院机关及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三)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的机构改革方案。
  (四)审核管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直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负责区直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以及街道办事处、镇、内设机构的设置、调整、撤消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增减的申报、批复工作,核定人员经费开支渠道;负责编制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区人事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区人事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人事和机构编制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文电处理、综合信息、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协调;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福利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区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监督全区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协调机关各部门做好退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的落实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年报工作,会同本局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组织好退休干部各项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公务员管理科
  按照有关条例规定,承办全区国家公务员及机关工作人员中科以下人员的考核、奖惩、辞职辞退、职务任免、转正定级、申诉控告等工作事宜;负责办理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干部任免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科室负责人聘任等工作,协助区委有关部门做好全方位目标管理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统计年报工作,配合本局干部培训中心做好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调配安置科
  负责承办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企业国家干部身份人员调动手续;协助区委组织部作好政府部门与党群部门之间人员调动、调整工作;协助上级人事部门做好国家公务员的吸收录用、聘用工作;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及其家属子女的接收安置工作;配合本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做好国家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资福利科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的调资、升级、定级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审批;办理调动人员、变动职务人员、受奖惩人员、军转干部的工资套改和大中专毕业生、招录聘用干部、工人的工资确定手续;审批各项补贴、津贴、浮动工资、浮动转固定工资;审定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教龄,负责福利、救济工作,审批一次性抚恤金、遗书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编制工资年报;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企业中国家干部身份人员退休、退辞审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管理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区属事业单位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审批下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计划;组织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查、推荐工作;对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协助上级人事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名、考试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配合本局考核培训中心抓好培训工作落实;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子女“农转非”审查、申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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