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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政局

2005-09-19 【访问次数:

  根据《济南市市中区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市中发[2001]39号),保留济南市市中区市政工程管理局,为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由区建设管理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  认真贯彻国家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开展城市市政设施保护法规宣传。
  (二)负责区内各类市政设施的管理、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损、破坏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努力提高城市市政设施的服务功能。
  (三)拟订区内市政设施发展规划及编报年养护、维修计划。
  (四)对辖区地下排水设施的铺设、安装,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监督,提高排水设施标准化。
  (五)负责区内道路刨掘的审查、审批及刨掘回填的质量监督和恢复。
  (六)负责辖区河道、沟渠、桥涵的定期养护、维修、保洁及辖区污水冒溢的处理。
  (七)负责辖区道路的养护、维修和新建道路工程的设计、施工。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中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内设8个科室和2个队。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信息传达,公文的收发,  文件的打印,档案管理;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行政车辆管理;会务安排及对外接待;房产管理、维修,水电暖及设备维修,抄记核算水电费;治安保卫;传达及报刊的订阅、收发;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
  (二)政工科
  负责单位各类公文的起草、撰写;党的建设、组织发展;宣传报道;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养老保险,劳动统计,年终考核和技术考试;技术职称评定申报;退休职工申批,老干部及退休职工的管理。
  (三)财务科
  负责单位各项资金的收支、记账、核算;资产管理核算、工程成本核算;编制财务报表、管理财务档案、发放工资;处理日常银行结算、往来资金工程款结算。
  (四)市管科
  负责依法对市政设施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处理违章,办理道路刨掘手续,收取刨掘恢复费用,监督道路挖掘恢复质量。
  (五)生产计划科
  负责市政工程施工测量、设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计划、工程预结算;施工计划的执行、调度平衡、分析和统计;负责生产计划报表和技术资料的管理。
  (六)质检科
  负责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根据施工技术交底要求,对施工技术程序、材料使用和配比,在施工过程中,实施跟踪监督检查,按规范提出质量要求。
  (七)材料科
  负责施工材料的采购及施工机械设备配件的采购、保管;编制材料报耗表。
  (八)河道科
  负责区内河道、沟渠、桥涵的管理、维护、清淤、保洁。
  (九)排水工程队
  负责区内市政排水设施的管理、掏挖、疏浚污水冒溢的处理;年下达的岁修工程。
  (十)道路机械施工队
  负责城建道路的养护、维修和新建、代做工程的施工;负责沥青混凝土的生产、供应、运输车辆和筑路机械设备的管理、调度、维修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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