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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

2005-09-19 【访问次数: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水利工作意见和中长期水利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定节水用水措施,开发节水技术;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调控水资源,优化配置水资源;协调处理部门间、各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3、负责全区河道,池塘等综合开发和治理工作。
  4、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5、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
  6、管理农村水利、乡镇供水及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7、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内部监督机制。
  8、管理和监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工程。
  9、负责水利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及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区水利队伍建设。
  10、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市中区水务局于2003年6月24日从区农业局中分离出来,成为由区政府直接管理的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水务局实际,成立综合办公室、水利工程建设科、水政监察大队三个科(室)。科室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局财务工作、经费、资产管理工作,增收节支,当好管家理好财;负责做好车辆燃修费、微机、网络的管理工作。做好办公用品、用具、燃油票的计划、采购、管理及发放使用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接待、宣传、信息、保密、保卫、车辆、督办及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关考勤、社会保险;负责本系统职工教育和技术培训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来电的接待、记录工作,及时上请下达,做好协调工作。
  (二)水利工程建设科
  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和设施管理。编制重点水利基建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报告。负责全区农村人畜饮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河道、池塘、水库等综合开发和治理。组织全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技术推广,组织重大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
  (三)水政监察大队
  宣传贯彻各项水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区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设施管理进行监察;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全区水政监察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各类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和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依法征收各项水行政事业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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