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区体育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和配合全区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及社会体育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工作,推动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社会化。 四、规划本区体育项目的设置和布局;指导体育训练工作;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五、负责全区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工作;合理地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不断加大群众体育设施的投入,满足全民健身的需要。 六、负责企业性体育竞赛的综合平衡,指导全区体育竞赛工作;承办在本区举办的重大体育比赛;负责参加市以上重大赛事代表团的组建,训练和比赛。 七、领导市中区少儿体校,指导体育总会,老年体协、各单项协会开展体育活动。 八、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九、负责本区体育教练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审批三级运动员、裁判员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十、落实《山东省体育市场管理办法》,加强对口体育市场管理,促进我区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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