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园林局成立于1979年3月9日,其举办主体是市中区建管局,为正处级全民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0人,内设8个科室队。专业技术人员15人。经费来源主要是市资、区资和收取部分管理费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定全区绿化美化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辖区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及居民庭院、街道办事处(镇)的绿化工作。 (四)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督导驻区单位门前绿地“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五)负责花园式庭院、绿化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六)依法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和伐移树木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园林绿化违法违章案件; (七)受理园林绿化方面的来信来访,绿化法规及技术咨询; (八)负责公共绿地、广场、道路、公园的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根据需要制作花卉造型和美化工作。 (九)组织审查认定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队伍的资质;监督新建居住区完成绿化指标。 (十)搞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和技术方面的宣传工作。 (十二)制订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园林绿化科学管理办法,开展园林科技信息调研,总结推广新经验、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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