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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事局

2005-09-02 【访问次数:

(历下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历下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资计划,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工资进行审核。
  (三)研究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区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四)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组织并监督全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各项法规的贯彻落实。
  (五)负责全区整体性人才开发工作,综合管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调配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工作。
  (七)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的实施;
  (八)负责全区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全区退役士兵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全区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实施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区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承办区委管理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手续;
  (十)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组织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才交流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区人事编制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调研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研究拟定本区行政、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二)统一管理本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各级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
  (三)根据上级规定,研究拟定本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方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协调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分工;分配管理全区各级机关人员编制,负责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的审批工作。
  (五)管理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及编制标准,拟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六)审核本区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调整。
  (七)监督检查本区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受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提案,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考试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国家机关招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考试和职务资格考试工作;
  (二)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技术等级考试工作以及其他社会招考的考试考务工作。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 负责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管理工作;
  (二) 负责全区的人才流动工作;
  (三) 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加强人才市场的业务管理;
  (四) 建立和市人才市场接轨的信息网络,发布招聘信息;
  (五) 组织各种形式的人才招聘活动;
  (六) 为企、事业单位办理聘用制干部手续。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县(市)区和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依法保护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四)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处理违反《条例》的行为。
  (五)管理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和其他有关信息资料,为党政机构和社会提供有关服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事局内设5个科室。
  办公室、公务员管理科、综合计划科、工资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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