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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委

2005-09-02 【访问次数:

  一、主要职责
  根据市建委的有关职能,区建委的一些职能应与市建委相对应,以保证上下衔接协调,切实担负起区内城市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建城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研究制订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和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运用和管理。
  (三)指导检查监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和环境综合整治等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做好城市维护费的分配使用工作及审计管理。
  (四)负责管理并规范建设市场。
  (五)负责指导协调行政执法工作。
  (六)指导房地产开发,参与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拆迁安置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区中长期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检查、协调各部门基本建设计划的实施。
  (八)指导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推进村镇建设及城乡一体化发展。
  (九)组织协调城市防汛抢险的有关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和节水保泉。
  (十)党的建设重点抓好系统内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履行培养、选拔、推荐、监督、管理干部的职责。
  (十一)抓好党员和机关干部党性教育,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十二)领导系统内各部门工、青、妇工作的开展。
  (十三)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城市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城市计划建设科、监督管理科、小区办、档案馆。
  12319历下工作站作为12319热线服务系统中市、区、街三级网络中的第二级指挥中枢,接受市12319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下达的指令,负责对全区城建城管系统和十办一镇的22个分站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市12319中心下派的工单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区域划分和行业类型进行转派,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受理市民关于设施维护、抢险抢修、突发事件等问题的举报投诉,协调相关责任部门解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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