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档案馆成立于1960年1月,1966年正式撤销。1980年建立槐荫区档案局,同时恢复槐荫区档案馆。现槐荫区档案局、槐荫区档案馆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履行全区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两种职能,为区委、区政府工作机构。局(馆)内设办公室、业务指导科、管理科。定编12人,现有人员14人,具有馆员任职资格7人,是全区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 槐荫区档案局(馆)建筑面积527平方米,位于济南市经十西路275号(槐荫区政务中心一层),分为办公室和库房两部分。内有查档接待室、检索室、现行文件、开放档案阅览室等档案技术用房和办公用房。配置了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等先进管理设施。库房内配备中央空调、活动式密集架、二氧化碳气体灭火装置,安装了温湿度自动控制仪,实行恒温恒湿管理。现槐荫区档案馆有馆藏档案65个宗22989卷,馆藏资料9302册,录音录像档案18盘,照片档案24册,现行文件288件,基本形成了一个内容丰富,种类齐全,有效服务的馆藏体系。 近几年来,槐荫区档案局(馆)在中共槐荫区委、槐荫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济南市档案局的指导下,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强化服务,不断创新,取得显着成绩。1999年1月槐荫区档案馆被评定为山东省二级档案馆,同年被槐荫区精神文明委员会命名为槐荫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9年—2003年连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济南市文明单位,连续五年被济南市档案局评为济南市档案工作先进区。 2004年11月16日槐荫区档案馆晋升为山东省一级档案馆。 区档案局(馆)设三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馆)各项工作协调;档案工作统计,文秘、财务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馆)组织人事、档案干部专业教育培训,档案干部专业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宣传落实档案法规执行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档案指导科 负责全区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两镇村、居以及民营企业等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负责对区属档案人员进行档案法规的培训,依法行政,进行执行监督、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档案管理科 负责档案库房管理;档案开发利用、咨询服务和开放档案;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档案资料,重点档案抢救和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档案资料编研;负责本馆现代化设备的使用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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