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组织辖区内部分授权城市规划的编制上报。 2、按照规定权限范围受理建设工程的申请,负责初步审查转报。 3、参与区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依据市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批后管理。组织对建设工程的验线、验槽、验基础、验主体。按照市局规划公示的规定,组织和监督辖区内所有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按规定内容和标准制作和悬挂规划许可公示牌。 负责对受理建设申请范围的建设工程和市局指定承办的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验收,转报市局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4、其他方面的职责: (1)在辖区内组织宣传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 (2)按照区政府要求参加辖区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参与调查研究,对涉及城市规划内容提出规划意见并及时向市局报告。 (3)受市局委托,参与或承办测绘管理相关工作。 (4)负责职责范围内和市局交办事项的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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