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区政府部门
区执法局

2005-09-20 【访问次数:

  科室职责
  党政办公室
  一、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二、负责行文、收文及文件的传阅工作。
  三、负责文秘、档案、信息、督查、安全保卫及后勤服务、财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和各中队的装备配置、保养、更新工作及国有资产和车辆管理工作。
  五、负责宣传教育、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六、负责全局的干部、人事、劳资、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行政执法科:
  一、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各中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区各中队的处罚票据管理。
  三、负责全区各中队查处的违章案件的处理工作。
  法规监察科:
  一、综合协调与有关部门执法工作关系,统一调度、组织全区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
  二、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三、受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执法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培训及各中队目标完成的考核工作。
  五、掌握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执法中队的执法监督工作。
  直属中队
  在全区范围内,负责实施济南市人民政府令206号中规定的各项工作,主要侧重于做好:⑴城市规划和人防管理;⑵建筑和开发拆迁管理;⑶房屋管理;⑷道路交通管理。同时,组织实施全区性的城管专项重大执法活动,对各中队转来的情节严重、案情复杂的案件及时查处,完成局交办的投诉、举报、信访等案件的查处以及其他工作任务。
  下派各中队
  在本队辖区范围内,负责实施济南市人民政府令206号中规定的各项工作,主要侧重于做好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⑵市政工程设施管理;⑶公用事业管理;⑷城市园林绿化管理;⑸工商行政管理;⑹环境保护管理。同时,配合局直属中队实施好全区性的城管专项重大执法活动,完成局交办的投诉、举报、信访等案件的查处以及其他工作任务。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案情复杂的案件、中队无力查处的案件,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转直属中队处理。

 

 



【关闭窗口】    

隐私声明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1999-2008  鲁ICP备05041920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主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  济南市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网站管理员邮箱:webmaster@jinan.gov.cn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