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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经济发展局

2005-09-20 【访问次数:

  工作职责
  一、工作宗旨:
  主管全区农村、农业、农民工作,主管全区水资源管理。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和农业工作中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颁布的农业法律法规,实施依法兴农、依法行政。坚持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有关水资源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水资源。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体制和经营机制变革。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搞好农业区划调整,制定并实施农业规划,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完善和健全农技推广体系,加强人才培训,提高农技人员和农民的素质,推广应用农技、蔬菜、林果、畜牧、兽医、水利、水产等领域的新的科技成果,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进农业的产业化、标准化和国际化。依法进行动物卫生检疫,防止畜禽疫病传播,保障肉食品卫生安全。促进农村稳定,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基层班子建设,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力转移和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职能范围:
  1、行政办公职能:负责上级精神的传达贯彻,指导各镇、办农业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做好全区有关农业政策、规定、文件、资料的起草;接待农民来访;搞好农业各类先进典型的培养、推荐、宣传和槐荫区农业的对内、对外宣传;编报农业部门的“三定”方案,协助抓好农口组织人事工作;组织农业和农村经济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规中有关农村经济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承担有关行政应诉、复议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方面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织各镇、办农业招商项目的筛选和推介。组织编报本局及所属科室的财务预算报告;负责本局及所属科室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财务和农业系统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一切应急任务。
  2、农业综合执法管理: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负责全区水政监察、水政执法和有关水规费的收缴,负责全区河道管理(城管除外),受区政府委托协调处理单位间、办镇间水事纠纷等工作,配合司法等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刑事等案件,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工程和其它有关设施,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负责全区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管理,并参与相关质量标准的监督管理,畜禽产地检疫,畜禽屠宰检疫,畜禽与畜产品无害化处理,畜禽检疫平衡调剂费管理,畜禽防疫监督,重大畜禽疫情监测,畜禽疫情普查,畜禽防疫行政处理处罚,畜禽防疫证章管理;组织指导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协助市局处理林权纠纷,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及木材经营加工,处理来信来访,依法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合同纠纷调解和仲裁,经营权证的发放;负责渔政管理工作和渔业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保护渔业资源;同时协助市农业局做好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市场的执法管理,依法打击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经营,保护农民利益。
  3、农业技术推广管理:拟定全区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负责农业科技人员的管理和职称的申报工作;参与农业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农业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协作攻关,指导农业重大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的实施;农业科技项目的管理;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和农民培训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全区农业外向型经济活动,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农业方面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组织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及其产品、名牌产品的认定工作。
  4、蔬菜技术推广管理:负责全区蔬菜生产指导工作;制定蔬菜生产结构调整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基本菜田的认定工作,指导基本菜田的保护、管理工作;蔬菜基地规划、管理工作;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清缴和收取;指导无公害蔬菜的生产,无公害蔬菜的认证、监控工作;管理蔬菜基地发展基金,并监督使用;蔬菜科技教育、科技攻关、科技项目管理工作;蔬菜信息、蔬菜外经贸加工和蔬菜产业的统计工作;制定蔬菜流通中、长期计划;指导管理全区蔬菜信息服务工作。
  5、林果技术推广管理:负责全区林业资源动态监测,调查统计;林地病虫害防治、林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划定疫区和保护区,承担林业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进行林业调研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植树造林、封山造林、林业防火,并检查验收;林业资源(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和发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协调跨办镇、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
  6、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管理:负责全区畜禽疾病防治,畜禽疾病医治,改良畜禽品种,畜禽良种推广,畜禽养殖新技术推广,畜牧技术推广,畜牧业资源保护,为畜牧业发展提供管理保障,促进畜牧业发展。研究制定全区畜牧业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畜牧产业化建设,承办畜牧业商品基地、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生产项目的申报事项;负责全区畜牧、兽医、兽药、饲料行业的相关统计工作;指导畜牧、兽医、饲料行业科技工作;对全区饲草、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实施有效管理。指导和监督畜禽防疫、检疫工作,畜情疫情测报,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药项目的筛选、实施和管理。
  7、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水利的中长期规划和当年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全区内河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工作,搞好内河、渠道的清淤清障;负责管理全区水利工程新建和改建、农村水利、乡镇供水及农村人畜用水工作;配合国家和省市落实在区域内的重大水利项目工程;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管理保障,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
  8、水产技术推广管理:负责全区水产技术推广,促进渔业发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渔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及成果应用推广;负责本辖区渔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负责水产品的统计工作;负责水产技术许可,水产产品推广许可;水产新技术引进与示范试验;水产新技术培训,水产职业技能鉴定;水产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渔业技术服务;负责渔业环境监测,渔业水质监测,渔业资源监测。
  9、农村经营管理:为全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推进农村改革:贯彻落实农村体制改革,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农村经营机制变革的意见,推进农村改革。土地承包管理:双层经营管理体制政策实施,耕地使用权流转及土地经营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负责农村集体资产法规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产权交易管理等。农民负担管理: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备案,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查处及信访处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建立健全农村财务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的试点和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农村会计制度管理等。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提供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实施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村经济收支统计管理,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农经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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