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广电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自然村
“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6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广电总局联合召开的全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按时完成全省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有利于及时向农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各类科学文化知识和经济信息,提供丰富多彩的娱乐节目,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央领导同志对此十分关注,先后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政府承担起这项任务,让广播电视节目早日进入农村千家万户。国务院将“村村通”工作先后列入了2004年和2005年工作要点,省委、省政府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列为“十项民心工程”中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方面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实践证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2005年底以前完成全省50户以上、2006年底以前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的“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争取比国家提出的2008年底的完成时限提前2年时间。
(二)工作任务。一是对已通广播电视而出现“返盲”的村要开展恢复和巩固工作。二是保证已通广播电视的地区和有条件的新通广播电视地区,尽快做到户户通、长期通,并且逐步做到能够收到8套以上的电视节目。三是2005年底以前完成全省50户以上自然村共896个村的建设任务。四是研究建立村村通、户户通、长期通的有效机制,不断提高村村通水平。
三、方法和步骤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顺利推进。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村村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同时,为确保各地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在省政府与国家广电总局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由省广电局与“村村通”广播电视涉及的7个市政府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村村通”工作中的目标、任务和职责。
(二)落实专项资金,保障“村村通”工程的实施。资金的落实是实施“村村通”工作的关键。经调查,全省目前尚有20户以上的自然村广播电视盲村1319个。这次“村村通”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原则上由省、市、县三级按2∶2∶1的比例筹措解决,严禁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防止出现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省级补助资金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县区倾斜。各地要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切实保证专款专用,保障“村村通”工程的顺利实施。对配套资金未落实的地方,省里将不给予补助。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工程建设要尽量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确保资金落到实处。
要认真落实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运行和维护经费。按照国办发〔2004〕60号文件有关工程运行和维护经费原则上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的规定,各地要结合收费情况,统筹解决好已建行政村和新建自然村的“村村通”运行和维护经费,防止出现“返盲”问题。
(三)合理规划,确保工程质量。“村村通”工程时间跨度长,建设困难大,技术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明确责任,合理规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广电总局的有关要求,这次“村村通”工程原则上以有线联网为主,对少部分联网确实有困难的村可采取卫星接收小前端等方式加以解决。各地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村村通”建设方案,精心组织,分步骤、分阶段、积极稳妥地按时完成本地区的建设任务。
(四)加强检查和监管,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为了保证村村通、户户通、长期通,各地要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对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以及日常设备维护、维修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在各地“村村通”工程任务完成后,省、市要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小组,对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验收和审计。全省“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后,在省有关媒体上张榜公示。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广电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自然村
“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6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广电总局联合召开的全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按时完成全省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有利于及时向农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各类科学文化知识和经济信息,提供丰富多彩的娱乐节目,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央领导同志对此十分关注,先后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政府承担起这项任务,让广播电视节目早日进入农村千家万户。国务院将“村村通”工作先后列入了2004年和2005年工作要点,省委、省政府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列为“十项民心工程”中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方面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实践证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2005年底以前完成全省50户以上、2006年底以前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的“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争取比国家提出的2008年底的完成时限提前2年时间。
(二)工作任务。一是对已通广播电视而出现“返盲”的村要开展恢复和巩固工作。二是保证已通广播电视的地区和有条件的新通广播电视地区,尽快做到户户通、长期通,并且逐步做到能够收到8套以上的电视节目。三是2005年底以前完成全省50户以上自然村共896个村的建设任务。四是研究建立村村通、户户通、长期通的有效机制,不断提高村村通水平。
三、方法和步骤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顺利推进。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村村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同时,为确保各地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在省政府与国家广电总局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由省广电局与“村村通”广播电视涉及的7个市政府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村村通”工作中的目标、任务和职责。
(二)落实专项资金,保障“村村通”工程的实施。资金的落实是实施“村村通”工作的关键。经调查,全省目前尚有20户以上的自然村广播电视盲村1319个。这次“村村通”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原则上由省、市、县三级按2∶2∶1的比例筹措解决,严禁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防止出现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省级补助资金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县区倾斜。各地要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切实保证专款专用,保障“村村通”工程的顺利实施。对配套资金未落实的地方,省里将不给予补助。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工程建设要尽量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确保资金落到实处。
要认真落实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运行和维护经费。按照国办发〔2004〕60号文件有关工程运行和维护经费原则上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的规定,各地要结合收费情况,统筹解决好已建行政村和新建自然村的“村村通”运行和维护经费,防止出现“返盲”问题。
(三)合理规划,确保工程质量。“村村通”工程时间跨度长,建设困难大,技术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明确责任,合理规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广电总局的有关要求,这次“村村通”工程原则上以有线联网为主,对少部分联网确实有困难的村可采取卫星接收小前端等方式加以解决。各地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村村通”建设方案,精心组织,分步骤、分阶段、积极稳妥地按时完成本地区的建设任务。
(四)加强检查和监管,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为了保证村村通、户户通、长期通,各地要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对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以及日常设备维护、维修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在各地“村村通”工程任务完成后,省、市要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小组,对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验收和审计。全省“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后,在省有关媒体上张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