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拟定全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市中区志》、《市中年鉴》的资料征集、编纂、出版、发行及旧志的整理研究工作。 3、 负责为《山东年鉴》、《济南年鉴》市中版面提供资料及部分条目撰写,承担省、市年鉴在辖区的发行工作。 4、 对街道办事处、镇及基层志书、年鉴编纂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审订街道办事处志稿。 5、 负责区情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 6、 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史志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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