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卫园林管理局 |
| | | 商河县环卫园林管理局始建于1990年6月,现有干部职工 236人,其中:管理人员46人,一线工人190人。十几年来,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艰苦创业,努力拼搏,取得可喜成绩,连续14年被评为济南市环境卫生“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连续6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到目前,城区共有保洁街道18条,保洁面积已达106万平方米,保洁率已达98%以上,城区绿化面积已达192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 32%, 人均绿地已达到4.5平方米,基本达到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为城区居民提供了一个清洁优美的工作环境,受到了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环卫园林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 贯彻执行省、市颁布有关环卫园林绿化工作的和政策、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二、 研究制定环卫、园林绿化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上级业务部门统一制定等城市环卫园林绿化各项专业标准进行组织实施。 三、 指导全县的环卫绿化工作。 四、 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卫生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审定、质量监督和验收,负责城区环卫设施改造、更新拆迁的审批和日常检查管理。组织审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和伐移树木事项。 五、 负责道路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粪便清运销纳处置和建筑渣土消钠处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监督,参与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小区建设及主次道路等工程的竣工验收。根据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定额标准,指导实施各类绿地养护、管理工作。 六、 负责城区有关环卫园林绿化费用的收缴工作。 七、 负责城区有关环卫园林绿化执法工作。协调解决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组织园林绿化检查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城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八、 负责创建卫生园林城市(镇)工作。 九、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办公室、后勤、绿化科、综合科、环卫绿化执法中队、环卫绿化工程服务中心、苗圃(30余亩、现存苗木15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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