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医政、药政管理及医疗事故鉴定。 (四)负责全县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及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五)负责卫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 (六)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运动。 (七)负责红十字会工作,组织实施救灾、救助和卫生救护。 (八)指导全县医疗机构的业务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县卫生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卫生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件收发及文书档案的归档整理、保存,有关材料的撰写、会议的召集、记录、车辆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行业作风、精神文明建设及各类人员的考核、晋升、评聘、工资调整、人员调配、党员干部队伍管理、来信来访处理、人事档案保存及老干部、工会工作。 (三)业务科 负责医政、药政、中医、卫生执法、医学教育、科研、医疗事故鉴定处理、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及红十字会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全县卫生系统各单位业务统计、财务审计、基建工程成本核算、项目资金的争取及县直卫生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五)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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