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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2005-09-07 【访问次数: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颁布的农业法律、法规。搞好农业调研,研究制定全县农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普及和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科技服务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和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四)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种子、农药市场,保护农业、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五)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负责管理全县渔业生产规划方案的制定和生产技术指导工作,负责保护渔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工作。
  (六)负责能源开发利用和农业综合技术开发工作,搞好优质商品粮、商品棉基地建设、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科技开发项目。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探索优质市郊农业发展的路子。
  (七)负责植物检疫工作。严禁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害的传播和蔓延,对已发生的危险性病虫害限期限地进行封销。
  (八)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农业环境污染和农业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发展生态农业,维护农业生态平衡。
  (九)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改善农产品品质,增强出口创汇能力。组织实施名牌农产品的认定和申报工作。
  (十)贯彻国家关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扶贫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项目的审核、申报,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
  (十一)负责全县棉花生产,引进、推广棉花生产新技术、新品种,发展、培育棉花生产龙头企业。
  (十二)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搞好农业科技人员的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人事、老干部、财务、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三)加强对乡镇技术站的技术指导的管理工作,搞好全方位的农业科技服务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商河县农业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办公室
   1、负责局办公会和全局职工大会的会务工作,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2、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按时组织机关人员学习。
   3、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文件和各类文书的收发和打印工作,管理好机关印章。
   4、负责报刊的征订和发放工作。
   5、协助避领导安排好行政事务和接待工作。
   6、负责搞好职工食堂的服务工作。
   7、负责办公室值班,组织搞好全局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局机关的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8、管理、安排好车辆,做到准时出车、不误事。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组织人事科
   1、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及转业、复员军人的工作分配、人员调整、转正定级、劳动工资、干部任免、劳动保险及统计报表等项工作。
   2、负责党员的发展,支部班子的充实调整,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报表等党务工作。
   3、负责职工的年度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考核。
   4、负责职称晋升、岗位设置、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考察和政策的落实工作。
   5、负责办理职工退休和老干部工作。
   6、协助党组织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7、负责人事、职称档案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8、负责计划生育、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财务科
   1、负责财务预算、决算、帐目管理及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以较小的投入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2、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负责钱、财、物的安全及会计帐目、资料、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完成财政上缴任务,实行动态财务管理,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3、负责农业局所属业务厂、站财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完善内部稽核制度,实行定期财务汇帐,并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促进全局业务、经营工作均衡发展。
   4、负责局属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及时交纳水电费、电话费、养路费、卫生费等各项费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农业执法大队
   1、贯彻执行《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农业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
   2、负责农业执法的监察、监督工作;
   3、负责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产品广告的审查管理、查处农资广告中的违法行为与案件;
   4、查处农药、肥料、种子、植物检疫的违法行为。
   5、负责对安全、合理使用农药、肥料的指导;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综合科
   1、负责综合了解全县农业生产情况,编制全县农业生产综合规划及农业生产技术指导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落实国家关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科学制定扶贫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扶贫项目的审核、申报,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
   4、负责制定农业区划发展计划,指导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综合管理开发农业资源。
   5、搞好农村和农业生态环境科技利用工作,做好秸秆气化、新型液体燃烧等新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6、负责贯彻落实棉花生产政策及技术指导的管理工作。
   7、负责完成农业局的其他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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