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区政府部门
区商贸局

2005-09-07 【访问次数: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第三产业(不包括法律规范已授权或政府已委托其他部门负责管理的第三产业,下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制定第三产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 围绕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和搞好大流通,组织拟订全区国内贸易和相关第三产业的宏观发展战略及行业规划;调查研究全区流通领域重大问题;指导商贸流通的经营活动,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提出全区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措施和建议。
  (三) 编制商品市场和商业网点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全区重要商品市场、批发市场、商业功能区、大型商场和农村商贸市场的合理布局,培育全区商品市场体系。
  (四) 研究优化相关第三产业发展环境,推进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管理方式的升级;研究推进营销方式改革,组织实施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
  (五) 组织实施关系人民生活重要商品的市场调控和储备,检测分析市场运作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
  (六) 受区政府委托,履行抗旱、防汛、赈灾等特殊情况下物资储备与供应保障职责。
  (七) 协调指导发展全区旧货业、租赁业、拍卖业、废旧金属回收行业;指导全区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酒类和煤炭经营、成品油疏通工作;规范汽车经营市场秩序。
  (八) 负责全区会展业的规范和指导工作。
  (九) 负责全区生猪屠宰定点规划及管理工作
  (十) 指导各街镇第三产业发展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闭窗口】    

隐私声明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1999-2008  鲁ICP备05041920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主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  济南市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网站管理员邮箱:webmaster@jinan.gov.cn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